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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同学名为吕超英,家住江浙地带,家庭条件不错,而父亲也对他充满了期望。
不然,也不会取了个超英的名字。
在他们学校的时候,他屡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是老师心尖大宝贝存在,家里的父母也对自己十分宠爱,他也带着独有的傲气。
特别是恢复高考之后,考上了全国第一学府,心里怎么不心高气傲?
只是,这些所谓的心高气傲,在上了大学之后,就被人给打破了那般,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不得劲儿一样。
叶明珠!
一个英语成绩比自己好的女人,还比自己会钻研,得到了老师跟同学们的喜爱,吕超英怎么可能会如此心甘情愿?
带着大男人主义的他,认为这些事情,应该都是男人该有的地位。
站在上面的叶明珠听着底下的这位男同学所说的话,眉毛轻挑,而后视线环视了一周,当然,只有这个想法的只有那么一两个。
其他人还用自己凶巴巴的眸子瞪住了刚才说这话的男同学,“我觉得这个男同学说的也不错,我的确最近没有将自己心思放在了英文社。”
“所以,我觉得我可以退位让贤了。”叶明珠知道自己创立英文社的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缘由,一部分是因为一起学习,更重要的是,通过英文社练习自己,然后接触到更高层。
比如:此时的学生会。
听到了叶明珠这句话时,社团教室里的其他同学们都抬起头看向了叶明珠,满脸的震惊,似乎是不清楚为什么叶明珠可以随随便便说这样的话。
“什么?社长?你不当我们社长了吗?”
“社长,我们才大二而已,再说了,我们又不是来玩的,一起学习,不开展活动也可以啊。”
“就是,我们这学期课程这么重,我们社团只是用来学习的,现在不就很合适吗?”
同学们在说这话的时候,都将自己视线带着点恶狠狠的意味瞪向了刚才的吕超英同学,认为吕超英同学就是看不惯叶明珠同学。
人家叶明珠同学做得多好?
就是想摘桃子!
有些人对吕超英同学的行为表示不屑,再如何,有本事就自己去创建一个社团,将人家辛苦才建立起的社团给抢过去,实在是让人太不耻了。
叶明珠听着同学们说的这些话,脸上扬起了抹清浅的笑容,“我认为,我们副社长,在经过了一个学期的锻炼,完全可以接替我身为社长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