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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意义上说,也不无幽默之处。实际上,当莫尔斯当上校要求我扮成一个警察——而我就是伦敦警察厅的警官——进行调查时,我就有了这个主意。这种极其独特的处境让我感到很有趣,我觉得在犯了大罪之后再扮成警察是很高明的一招,它有两个明显的有利条件:首先,正式的警服——事先我都精心地藏好——能够赢得信任和尊敬,其次,它可以掩盖留在我衣服上的血迹。当然,最大的危险是来自在街上巡逻的其他警察,但是在这个方面,我也采取了一切防患于未然的措施。
我精确计算了他们巡逻的时间,我知道他们的位置,以及他们到达那个位置的时间。即便是他们当中有人因看到我这个素不相识的同事而感到吃惊,前来问我,我也会对答如流,向他证明我确实是警察。作为最后一着,我动作的敏捷远非他们所及,所以我总是能够脱身。我还小心地改变了自己的脸,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像是一个正在巡逻的无辜的警察。就这样,魔鬼杰克跑回了家。
但是,为了避免被抓,只扮成警察是不够的。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很少有人能够做出我已经做出的这一切。我必须感谢我的冷静。当我把那些堕落的女人切成碎块时,我的意识是极度清楚的,动作迅速熟练,眼晴和耳朵在高度警觉着。听到一点点脚步声,我都立即停下手中的活儿。
我的冷静,非凡的冷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它。尤其是在巴克斯街,那个车夫发现了波莉·尼克尔丝的尸体后从我身边擦过,与我相距仅有几厘米的时候。在伯纳街的院子里,我也几乎被当场捉住。我冒着风险,巨大的风险,但事先我都估计到了。重要的是,我的胆量越来越大:人们越是在围捕凶手,屠杀就越是凶残,凶手也就愈发地显得无法抓住。
9月29日,当警察追到多塞街的小水池,看到水已被鲜血染红时,他们都被惊呆了。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在警察追来之前,我已洗了洗沾满血迹的手,然后躲在一个门廊的凹陷处,最后混到他们中间……当然是穿着警服!
在杀死玛丽·凯利时,我在许多方面改变了方法。如果还像以前那样,在大街上“干活儿”,那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还觉得为了能够顺利地脱身,扮成“玛丽·凯利”的模样是明智的。也许我的化装效果很好,因为一个目击者曾说,清晨九点差一刻时曾在“英国酒馆”前还看到过活着的玛丽·凯利。
亲爱的梅尔文,你应该认识到,在杀人和神秘方面,我的成就是非凡的。我的能力是难以超越的。一连几个月,我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