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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杰迈玛•葛罗芬戴尔•佩图拉•拉姆西。
2)6月17日9时。
3)最近五年。在我们搬到苏格兰的格拉斯哥之前,在威尔士的加地夫。
4)我不知道。我想他现在可能在做杂志发行的工作。他不再和我们说任何话。离婚很糟糕,妈妈因为要付他一大笔钱而感到很紧张。这在我看来不太好。不过这笔钱或许还是值得的,只要能甩掉他。
5)一位创始人和企业家。她创办了松饼公司,开创了松饼连锁店。我孩提时挺喜欢它们,但如果你每顿都吃松饼,一定会得病的,而且妈妈一直把我们当试验用小老鼠。最难吃的是圣诞节火鸡松饼。不过,五年前她售出了松饼连锁店的产权,开创了妈妈牌彩色泡泡店(但还没有正式注册公司)。
6)两名。我妹妹尼丽丝刚过十五岁,还有我弟弟普雷利,十二岁。
7)一天好多次。
8)不。
9)通过网络。很可能是易趣。
10)自从她认定,这个世界正大声呼唤色彩亮丽的荧光泡沫后,她就开始从世界各地购买颜料和染色剂。就是那种你能吹出泡泡的泡沬混合剂。
11)它实际上不是实验室。我是说,她叫它实验室,但实际上那只是个车库。她从松饼公司那儿拿到了钱,装修了车库,所以里面有洗涤槽、浴缸、煤气喷灯和其他东西,墙上和地板上也贴了瓷砖,这样清洗起来能更轻松点。
12)我不知道。尼丽丝以前挺正常的。十三岁之后,她开始读那种杂志,还把那些浪荡的蠢女照片贴在墙上,比方布兰妮•斯皮尔斯。要是哪个布兰妮的歌迷读到这一段,我很抱歉,但我就是不喜欢她。去年之前,这整个橘黄色的事儿都没发生。
13)人造日晒霜。她往身上涂了那种玩意儿之后的几个小时里,你都没法走近她。而且她每次涂完后,都等不及日晒霜干透,所以那玩意儿会蹭在她的床单上、冰箱门把手上和淋浴房里,把橘黄色抹得到处都是。她的朋友也会涂,但从来不会像她这样。我是说,她往身上抹得那么厚,你完全看不到任何原本的肤色,而且她还觉得自己看起来特别棒。她去过一次晒黑沙龙,但我想她并不喜欢,因为她后来再也没去过。
14)橘子妹。乌巴鲁巴怪。胡萝卜头。芒果妖。“法奇那”<small>[1]</small>。
15)不是很好。但她看起来毫不在乎,真的。我是说,这姑娘可是曾经说过,她完全看不出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