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问 宋家有子初长成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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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直接得到了恰恰是他个人最喜欢的文学。
二
小宋搞文学实在很拼命,经常茶饭不思、废寝忘食。熬夜久了容易上火,但小宋沉迷读书,总是忽视自己时常肿痛的牙龈。
宋令文也很懂得怎么用心栽培,他一方面教导儿子博览群书,充分吸收前代名家的写作精华;另一方面又经常有意识地引导儿子多动笔写,多借鉴,多创新,作品怎么能火怎么写,怎么受欢迎怎么写。
渐渐地,对于如何精准把握读者的阅读心理,契合读者的心理需求,小宋越来越有心得。
十九岁那年,身材高挑、器宇轩昂的小宋高中进士,正式步入仕途。
长得帅、脑子活、嘴皮子利索、能吃苦、笔杆子硬的小宋,太适合在官场奋战了。
在他起步的那个阶段,武则天已独揽朝政。所幸女王大人比较有政治理想,又比老公李治爱才惜才,小宋很快就被提拔为崇文馆学士,和在弘文馆熬了十六年的杨炯成了同事。
很明显,搞仕途,杨炯不行。
每次接到写稿任务,小宋都会着急地跑来对杨炯说:“学长,宫里又来找我们催稿子了,咱俩赶紧一起写了吧。”
杨炯的回应只有七个字:不听不写不理会。
小宋一样志不在此,可他却乐此不疲,每一篇稿子都极为用心,字斟句酌。
久而久之,小宋写稿的名气越来越大,直接被调到武则天身边担任五品文秘;杨炯却一直在原地徘徊,又被堂弟参与谋反坑了一把,一辈子仕途不顺。
五品文秘很光荣,却总是压力山大。原因在于,领导喜欢招揽人才,更喜欢看才子比拼才艺。
一旦被竞争对手击倒,再想翻身可就难了。
有一回,武则天在洛阳郊外搞了场盛大的集体春游。望着田野一片繁花似锦、花红柳绿,武则天很开心,当即命全体人员写诗助兴。
为了调动大家的争胜欲,她特意以锦袍为奖,谁写得最好,锦袍就赏给谁。
左史东方虬素以即兴创作为能,还喜欢第一个交卷。他飞快地写成一首,大赞春色之美。武则天看罢,不禁连连称赞:“意境深远,文思极佳。”
大家陆陆续续把稿子上交,却无一人文笔能胜东方虬。
小宋的风格与东方虬恰恰相反——他喜欢最后一个交卷。
眼看这场竞赛即将结束,他才微笑着呈上作品:“陛下,请看卑职拙作。”
小宋写了首《龙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