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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科学技术能逼真地复制人的时候,爱情将被置于何处?
在庆祝我获得2100年龚古尔文学奖的酒会上,我意外地看到大学时代的恋人。
祝贺的人流退潮后,露出了一块粗犷的礁石。他仍是那样不修边幅,一头乱发桀骜不驯,端着高脚酒杯倚在柜台上,漠然看着众人。与我的目光相遇时,他咧嘴一笑,朝我举一举酒杯。
霎时万千思绪涌上心头……我走过去低声说:“是你。”
他又咧嘴一笑,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我微笑道:“谢谢你能来。”
十年未见,他的前额已刻上皱纹,头发也开始过早谢顶,不过目光之聪睿丝毫未减当年。他说:“我早料到这一天了。你有足够的才华,又有足够的虚荣心,逃不脱世俗虚名的诱惑。”
这就是他的见面辞。我冷冷地说:“谢谢。这是我今晚听到的最好的贺词。”
他恍若未闻,心不在焉地扫视众人。酒会的客人均是社会名流、各界精英,他们正冷淡地注视着这位显然不属于他们圈子的陌生人。他则乜斜着眼睛,抱以居高临下的冷笑。良久他才回头,淡然笑道:
“我其实是在嘲笑我自己,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儿?并不是为了你的龚古尔文学奖。十年来我呕心沥血,总算搞出一样小东西。这就迫不及待,想在旧情人面前炫耀一番。”
我瞪着他。他笑着,平静而懒散。这正是他的习惯,在每个重大发现之前,他都会目光迷乱,如痴如狂,灵魂游荡在躯体之外,直到取得大突破才复归平静。我略为沉吟,问道:“那东西在哪儿?”
“在我山中寓所里,三小时的飞机路程。”
我断然道:“好,我们现在就去。”
我向众人匆匆告别,随他走出酒店,把众人的惊愕和不满抛在身后。
他叫胡狼,一个怪极了的名字。正像我叫白王雷,丝毫不带淑女的雅趣。在大学我们几乎成为夫妻,那是生物和文学的联姻。事后回想起来,也许我在学生时代还不能区别崇拜和爱情吧。
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世纪性天才,光芒四射,足以使一个自诩为才女的人也倾慕不已。但不幸的是天才总有一些怪癖──他常常随口甩出几句无君无父的怪论,其尖刻令人心悸。比如他说过:
“靓女俊男与脓血枯骨的区别,只是原子堆砌的外部形态不同。”
以后每当我对镜欣赏自己的如花娇颜时,都会想起他这句该死的话。他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