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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的身体发生了变异,获得了壁虎的能力,手掌和脚掌上长出了由纳米绒毛构成的吸盘……”
盗风冷冷地扬着眉头,一点不觉得自己被恭维了:“什么鬼。”
尽管他们以二敌五还能全身而退值得庆贺,但宁望还是难掩失望:“没有一个活口吗?”
盗风将手电扔给他,自个儿朝前走,宁望以为他懒得搭理他的废话,心中叹了口气默默跟上,却听到前方的盗风冷声道:“我不会留活口的。”
那口吻中充满不屑,宁望皱起眉头,提醒对方:“我们需要有人带路才能找到关人的地方。”
朋克头青年头也不回:“你还不明白吗?你那个女朋友不是死了,就是变成行尸了。”
“万一她还活着呢?”
“这种事情我遇见得多了,我知道没有万一。”
“你们的职责不是救人吗?”
“什么?”盗风一副可笑的口气,转了转手里的沙漠|之鹰,“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医生吗?”
宁望停下脚步,手电的光圈照着前方盗风慵懒如猫的背影,他们现在应该位于整座地下迷宫的中央地带了,这里十分寂静,竖起耳朵也听不到任何声音的来源,不过无光无声的环境并没有妨碍盗风的步伐,他走到分岔路口,只停了一下,就转向了右边。盗风毫无疑问的很强,连阿妙也不得不依靠他,不时向这个人妥协,但是盗风身上那种视人命为草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酷却让宁望消受不来。
强者不该是这样的。
“为什么走右边?”他问。
“直觉。”
盗风走了一阵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刺猬头青年拿着手电远远地停在分岔口,朋克头青年神情淡漠:“什么意思?”
宁望问:“下一次你会留活口吗?”
朋克头青年眯了眯眼:“你应该问我,这辈子留过活口吗。”
话已至此,宁望沉了口气,点点头:“那好吧,”他说,“我的直觉让我选左边。”
盗风在那头冷笑了一声。
宁望将步|枪挎在肩上,转身朝另一条岔路走去。
“等一下。”
盗风又出其不意喊住他,宁望回头,朋克头青年面无表情地走过来,将手里的沙漠|之鹰递给他:“那些怪物得用这把枪才能彻底杀死。”
宁望看着那把彪悍的大口径手|枪,丈二和尚:“什么意思?”
盗风没有回答,沙漠|之鹰在他手里轻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