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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没动、没躲、也没反抗。
他这个硬件水平,不太支持打打闹闹,动真格的又没必要。于是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的大人,他选择了成本最低的应对方式: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
俗称想开点。
本来么,他的社交规则又不是什么普世价值观。
其实让人“过敏”、感觉唐突的,都不是一些行为本身,而是那些行为背后约定俗成的意义。
加百列显然没跟谁约定过,也不打算遵守“俗成”,他有自己的语言……和肢体语言,没必要拿不知几l百几l千年前的老黄历硬套——梦里刚捡回来的记忆,以及生命垂危时潜意识里浮起的念头,让乌鸦有了个大概的猜测,他感觉自己可能没有穿越到异世界,只是通过某种方法,来到了“未来”。
某种他知情、且同意的方法。
照这么说,其实他自己才是那个和时代格格不入的怪人。
再大惊小怪一点,不就跟“古穿今”小说里,看着满街短裤T恤大叫“成何体统”的古董一样了么?
而且别看加百列平时端个神神道道的天使架子,其实有点隐藏的人来疯倾向,别人反应越大,说不定他越觉得好玩。
三下五除二锚定了视角,乌鸦维持住了淡定,只木然地用眼神发问:你干吗?
加百列直起身,伸出一根手指,几l乎抵在了乌鸦左眼的睫毛上:“你这只眼睛能看到死人。”
乌鸦目光往下一扫:加百列那件大概能在星耀城买套房的“配件”长袍撕坏了,于是换了一身不知谁支援的普通衬衫和长裤,领口上钉着“摩罗斯之眼”。
明明之前还嫌弃得要命……
不对,现在应该也嫌弃,那玩意是背面朝上的。
这么嫌弃还坚持带着没扔……于是乌鸦就大概猜到了,应该是他跟死在“迷藏”里的某位交流的时候,加百列透过“摩罗斯之眼”听见了什么。
“你能听见死人对你许愿吧,然后呢?实现的话,你就能收割他们的灵魂吗?”
乌鸦:淦,诽谤。
他割灵魂干什么?又不是收破烂的,还不如割韭菜。
然而随后一转念,他又不由得悲从中来——大部分时间,他确实都在收破烂。
而且……面包的口琴,无名种公大哥的回家地图,火种,写了一生的诗……某种意义上说,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遇到的死者甲方,“支付”的也确实都是他们一生所托。
说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