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视关了,激动的情绪渐渐平复,那些耳熟能详的道德高论像潮水一般退去,律师的观点倒一点点如礁石般露出头来。我想起全国各城市都在推广鼓励的“见义勇为”这件事,那也是有关部门顾不过来,于是打群众主意的一个措施。据报载,有的城市设了奖金,有的城市设了基金,湖北哪座城市还郑重宣布打死车匪不负刑事责任,这等于把执法权交给民众了,民众执法还有一个称呼叫“私刑”。如果刨去情绪化,把执法机关的无能作为另一个问题暂且不论,一个国家人人得以执法,那是一个什么局面?就会有正义吗?从这点说,一个律师会提出这样的质疑:王海的行为算不算以暴易暴?
作为受害者,我们只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非亲手给施害者一个好看吗?
非常时期搞一些非常措施也是不得已,当新生事物欢呼,将与法理相悖的东西合法化恐怕非国家之福。长此以往,我就要产生一个疑问:那我们还要这么复杂一国家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