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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提到“在恰当的时间”,时间稍纵即逝。将自然之爱彻底地、稳妥地转变为仁爱的形式很难,也许堕落的人类没有一个人近乎完美地做到这点。但是,自然之爱必须作这种转变,这个原则我想是不可更改的。
这种转变的困难有一点在于,和往常一样,我们可能会转错方向。一个(有点过于表现在口头上的)基督徒圈子或家庭,在抓住了这个原则之后,可能会在公开的行动、尤其在言语上,有意显示自己已经实现了这种转变,这种显示很详尽、很夸张、令人尴尬、无法忍受。这种人在公开场合、在对待彼此上,将每一点小事都上升到明确的灵性的高度(私下屈膝向上帝祷告时这样做,另当别论)。他们总是祈求不必要的宽恕,或总是宽恕别人,令人难堪。与他们相比,谁不更愿意和那些吃上一顿饭、睡上一觉、开个玩笑便与你和好如初、轻轻松松就化解了自己(及我们)怨气的普通人生活在一起?在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当中,真正的宽恕应该最为隐秘,甚至尽可能连自己都不察觉。左手不应当知道右手所做的事。如果我们和孩子玩牌,“只是”为了逗他们开心,或是表明自己宽恕了他们,那么,我们的宽恕就还不够隐秘。倘若只能做到这点,那也没错。但是,如果更深、更潜意识的仁爱让我们觉得,和孩子开个小小的玩笑是此时我们最乐意的事,那就更好。
在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这项必要的工作中,我们最抱怨的事恰恰会给我们极大的帮助。我们从不缺乏需要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的场合。在所有的自然之爱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摩擦、挫折,只要不是盲目地以自我为中心,我们就知道,这些摩擦、挫折清楚地表明自然之爱并不“足够”。倘若盲目地以自我为中心,我们就会荒谬地利用这些摩擦和挫折。“要是孩子们更争气一点(瞧那小子,和他爸越来越如出一辙了),我对他们的爱就会无可指摘。”可是每个孩子都有惹人动怒的时候,大多数孩子还常常令人生厌。“要是我丈夫体贴点,勤快点,少大手大脚”……“要是我太太不那么喜怒无常,多一点理智,不那么奢侈”……“要是我爸爸不那么讨厌地啰嗦,不那么抠门。”可是人人(当然包括我们自己)都有需要别人忍耐、容忍、宽容的地方,我们有必要操练这些德性。这种必要首先就迫使我们努力地将自己的爱转变为仁爱,严格地说,是努力地让上帝将我们的爱转变为仁爱。这些烦恼、摩擦对我们有益。在最没有烦恼、摩擦的地方,自然之爱的转变可能最为不易,烦恼、摩擦一多,超越自然之爱的必要就突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