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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能跟我走走吗?”冬神说,“我不会伤害你的。你在这里没有危险。”
“危险什么?”蒂凡尼说,然后她发现自己的说话方式受蒂克小姐影响太深,哪怕是在这种紧张的时刻。于是她换了种说法:“什么危险?”
“死亡。”冬神说,“在这里,你永远不会死。”
在菲戈之丘的底部,白垩不断地从墙上被挖下来,开凿出一个五英尺高的隧道,深度大概有五英尺。
罗兰站在隧道口前。他的祖先曾经是骑士,他们来到白垩地,杀掉以前的国王,成为了这里的新主人。这一切只与刀剑有关。刀剑与砍头,这就是过去得到土地的方式。后来规矩变了,你不再需要刀剑,只需要一纸文书。但他的祖先们依然保留着刀剑,以防万一人们觉得文书的规矩不公平。毕竟你没法让每个人都满意。
他一直都想成为用剑高手,所以当他发现剑那么重的时候还是颇为震惊了一下。他很擅长耍空手剑。在镜子前他总能防住自己镜像的攻击,并且几乎每次都能赢。可真正的剑不会让他这么轻松。开始是你耍剑,最后就成了剑耍你。他意识到自己也许更适合那一纸文书的规矩。更何况他还戴着眼镜,眼镜在头盔下有点碍事,特别是当有人用剑攻击你的时候。
他现在就戴着一个头盔,拿着一把剑——尽管他不愿承认,可是这把剑对他来说有些太重了。他还穿着一套铠甲,这让他走起路来非常困难。尽管菲戈们已经尽量帮他把铠甲改得合身,但前裆还是垂到膝盖处,在他走动的时候啪啪地拍打着,模样十分好笑。
我不是英雄——他想——我有一把剑,但我要两只手才能举得起来。我有一块盾牌,但我也觉得很沉很沉。我还有一匹围着布帘的马,可我不得不把它留在家里(我的姑姑们进了客厅一定会气疯的)。我的内心其实还是个小孩,现在紧张得只想知道厕所在哪儿……
可她把我从精灵女王那里救了出来。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无用的白痴,而不是一个努力变好的年轻人。
菲戈们穿过午夜风暴赶回他的房间。他们说现在是时候为蒂凡尼化身英雄了。他应该那么做,他很确定这一点,非常确定。但是眼下的场景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这个看上去不太像是地下世界的入口啊。”他说。
“从任何洞穴都可以进入。”罗伯·无名氏坐在他的头盔上说,“但你必须学会幻步。好了,大扬,你先来。”
大扬昂首阔步走进了洞里。他的双臂向后伸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