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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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了起来。
今天,我一定要对根源式、对式说清我的想法!不然迟早有一天还是要经历这样的场景!
“我告诉你!两仪式!能审判我生命的,只有法律和我自己!确实,我是冰冷的杀手,无论那些受害者是不是无辜,我都承担着杀人的罪孽,都应该被法律审判。但是,关于这件事只有法律能够制裁我!你如果杀了我,你就是有罪了,两仪式!你是真的明白,还是假的明白?只有当事人同意的解脱,才是解脱!否则,要么是犯下杀人的罪孽,要么是审判他人的生命!两仪式,你现在就是在犯下罪孽!”
我的话语像一把铁锤,砸在根源式的心中。
她愣住了,无神的眼神透着迷茫,透着不知所措。
“但是……但是……”
“通向地狱的路是由善意铺成的!你觉得我痛苦,那只是你觉得,实际上我根本不痛苦!如果你不想看到我……我会和真冬离开东京都,去大阪,去名古屋,去异国他乡,这颗星球上总有一个你找不到我的地方!”
也许她的本意是好的,但是使用如此激烈的手段,是不被允许、不被认同的。
一旦她杀了人,无论本意有多么的善良,无论过程多么的干净利落、没有痛苦,都不能否定她杀人的本质。因为只要不是审判,不是制止他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否则杀人就是犯下罪行,就必须承担罪孽。为了承担这份罪孽,陷入逻辑怪圈的她必将杀害更多的人,可能只有这颗星球上再无人类,她才会彻底停下来。
杀死他人,是人类所能犯下的最大的罪孽。譬如战争罪、反人类罪这些法律上最大的罪行,本质都是杀人罪。就算是我这种必须依靠杀人才能维持自身的丑陋之物,也必须明确地调查了目标的经历。只有判定了他们不是无辜之人,他们的双手都沾满鲜血,我才可以优先于法律、遵循天命杀死他们,我才会根据这些夺走他们的生命与业力。
可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自己杀人是错误的,毫无疑问是错误的——因为我只是我,一个只有杀死别人才能维持自我的怪物,一个失去父母的十六岁女性。这样的我,没有任何权力审判他们。
我成不了布鲁斯·韦恩,因为我注定要杀人,但我向往布鲁斯·韦恩的理念——一旦我习惯了杀人,我一定会成为我最厌恶的人。
也许有人觉得我幼稚,也许有人觉得我这么做是自我催眠,可是我只要还生活在人类社会之中,我的心还没有彻底腐烂成怪物,我的精神还没有彻底崩坏成人偶,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