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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两届。
她学的是化妆,当然是给活人服务。
他学的是会计,自然不是给死人算账。
那一年,胖子君十八岁,在职高篮球队打中锋,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十斤,属于非常标准的运动员体重。说实话穿着球衣站在篮筐底下,身边大堆长人,丝毫不显胖。
小灵走到篮球场边,跟几十个女生共同花痴,大多数人挚爱流川枫,还有人迷恋三井寿,更有口味重的喜欢樱木花道,只有她远远地盯着胖子君。
那场球打完,女生们给各自的男生送茶端水擦汗甚至奉上香吻,只有胖子君一个人落寞地走到跑道边,整理着充满汗臭与脚气味的运动包。
小灵给他递了一块毛巾。
后背心早就湿透,蒸笼头几乎喷出汗来,他拿过毛巾擦了个遍,连声谢谢都没说,闪身去水房冲冷水澡了。
她拿回充满男生体味的毛巾,默默跑回宿舍洗干净,挂在床头绳子上,在日记本上写下“胖子君”三个字——不是他的姓名,其实也不是外号,更不是什么可爱的小名。因为,全世界只有她这么叫他。
几天后,小灵又到篮球场边。他终于坐下,喝了一口她递来的水,问你叫什么。
小灵,大小的小,灵魂的灵。
我叫……
胖子君!我能这么叫你吗?
我胖吗?
我喜欢胖子。
好吧,他故意把肚子鼓出来,说我请你去吃饭吧。
他俩的第一顿饭,是在KFC。那座小城市里,肯德基算是高大上的餐馆。许多穷学生要省下半个月的零花钱,才能吃上一餐全家桶。虽说是请女生吃饭,但小灵像猫似的吃了点薯条,而胖子君吃了两个巨无霸,三对新奥尔良烤翅,一根墨西哥鸡肉卷,还有两瓶饮料,那样阔绰大气的出手,让打工的收银员小妹对他投出送给富二代的媚眼。最后,小灵还是决定跟他AA制,因为胖子君裤兜里的钱,只够他下个礼拜去上收费厕所的了。
第二个月,胖子君请小灵看了场电影,他才偷偷摸摸在黑暗中握紧她的手。
他感觉小灵的手好小啊,手指却是纤长灵活,天生就是化妆师的料。
十多年后,万圣节前夜,殡仪馆的遗体化妆间。小灵的十根手指,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不再触摸活人的脸而已。她正抓着莲蓬头,在用清水冲洗胖子君的遗体&m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