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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高中时候的女朋友?”黄力的嘴张得能塞下去一个椰子,“你没有骗我吧?你还真是艳福不……”
冯斯摆摆手:“你先坐着。我失陪一会儿。”
他站起身来,犹豫了一下,走到那个女孩身前。距离较近后,他更能看清楚对方的五官。不会错的,就是她,虽然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野性和冷艳,这样的面孔,如黄力所言,的确很受写真摄影师们的欢迎——配合上性感的内衣或者泳装什么的,这种受欢迎还会翻倍。
女孩注意到有人靠近,转过头来,当看清冯斯的脸后,先是微微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落花时节又逢君啊,冯君。”
冯斯苦笑起来:“这样的偶遇,放在三年之前,你我大概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吧,黎微。”
黎微是冯斯高中时代风流史中的一部分,当时两人都在高二。两个人的家庭都不大如意,冯斯失去了母亲,和父亲关系冷淡;黎微虽然父母健在,却和双亲势如水火。大概是出于这种同病相怜的心态,两个人发展出了一段恋情。
但时间长了,冯斯发现自己和黎微并不是太合拍。黎微这个姑娘性情太独立,和一般的同龄女孩子相比,少了一些温柔如水,却多了一些霸气。冯斯自己逃课打架、不和父亲一起住,已经显得颇有些叛逆了,黎微却比他走得还远——高二下学期,她自己选择了退学。
冯斯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黎微却大不一样,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若不是当初为了支援地方建设随单位迁到这座小城,如今说不定也都是北大教授的级别了。但说来奇怪,书香门第熏陶出来的女儿却偏偏对念书学习毫无兴趣,而且从小到大都喜欢和父母拧着干。
她差点连高中都没有读,想要直接去考艺校,后来母亲以死相逼,没有办法,还是勉勉强强进入了冯斯所在的普高,两人同年级不同班。认识之后,冯斯曾经蛮好奇地问她:“你那么想考艺校,是想当明星么?”
黎微从鼻子里嗤了一声:“明星有什么好稀罕的?我就是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工作的时候工作,想玩的时候玩,谁的脸色都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