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我的故乡 (第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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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已全然顾念不得。我从三等兵一直干到上士,上士又分三等,我干到最高一等。到了1960年,我们这些胡子兵退了伍。那阵子,成群的外国人拥进来开工厂、办商店、设银行,把台湾搞得热闹起来了。我进了中山北路一家名叫樱楼的餐馆工作。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日本东家,老板叫浅沼,对我不错。敏芳,我想你一定不会怪我竟然愿意给日本人做事吧。杀父之仇,刻骨铭心,自然不敢一朝忘却,但是,和咱们同文同种的一个大国,总不会洪洞县里没有好人吧?咱们和日本的仇,是和那些想叫咱们亡国灭种的疯子们的仇,用不着和善良的东洋百姓过不去。世界本来是挺安静的,就是让那些疯子们搞得疯狂了。
浅沼先生的性子有时有点暴躁,但很重义气。他知道我的身世后,拍桌子大骂过那些绑架我的警察们。我们在一起共事好几年,彼此以诚相待。日本和台湾断交后,大批日本商人纷纷东渡回国去了,他也把樱楼托付给我,带着太太走了。到了1970年,索性把这家餐馆送给了我,不过那时候樱楼已经为他挣够了钱,从里到外都老朽了。
我就这样安身立命许多年,倒也顾全了温饱,就是总想你们。
我也养了一只鸽子,做为一种向往,或者说是一种凭吊……那鸽子也是灰色的,灰色中带着点青靛,它的咕咕叫声和小成的那只灰鸽尤其相似,听了令人神往。它喜欢转动着灵巧的脖子东张西望,也常用滚圆的眼睛出神地看我,我们经常这样久久对视,我看出它是想和我说话,只是说不出声来。啊,那简直就是小成的化身。它陪着我,度过了那么久那么久的日子,那些日子里给我帮助最大的,除了浅沼先生,就是它。
不,我并不是因为从浅沼先生那里得了糊口延命的饭碗而感激他,为了樱楼的兴隆,我毕竟付出了无愧的劳动。我要感激的,是浅沼先生在我命运的转折中所起的作用。我现在能够躺在被二勇认真晒过的又厚又暄的褥子上,在这弥漫着丁香花醉人气息的夜晚,与你,我的红颜薄命的亡妻,幽幽相聚,一叙生前死后,如果这一切在命运中早有伏线的话,那么浅沼先生,便是这伏线的一端。
那时候浅沼先生已经开始和大陆做生意,我就托他寻访你和小成的下落。二十年中,你给我托了无数次梦,说你和孩子都还健在,只是乱世之中辗转流落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偏僻地方去了,无数次醒来,我都记不清那是个什么地方。
在一个闷热的黄昏,我印象很清楚,天像是要下雨,深灰、混浊。浅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