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爱 (第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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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我不得不引用文学作品的例子,是因为你——读者——与我生活在不同的地区。你我若是街坊,我们可以信手从现实生活中取例(这是一种不幸),这种现象随处可见,其中的究竟不难明白。人人都知道,对爱情或友谊,我们需要付出行动,这个行动即使不足以为我们赢得爱情或友谊,至少可以吸引它。但是,情爱通常被认为发自天性,与生俱来,是天性中固有的,无代价提供的。我们有权期望获得它,别人若不给予,就是“有悖天性”。
这无疑是对真理的歪曲。有很多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人是哺乳动物,本能为我们提供了至少一定程度(往往是相当高的程度)的母爱。人又是社会性的动物,长期的交往为人类提供了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如果一切顺利,情爱就会萌发并且加深,其对象无需具备任何特别闪光的品质。若有人给予我们情爱,那未必是因为我们有什么优点,我们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它。从对这个真理——很多人得到情爱,远远超出了他们的美德——的错误认识中,庞蒂费克斯先生得出这样荒谬的结论:“我没有美德,所以,有权得到情爱。”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这就如同这样推理:因为无人靠德行有权获得上帝的恩典,我没有德行,因此,我有权获得上帝的恩典。无论在情爱上还是恩典上,都不存在权利的问题。我们拥有的不是“期望的权利”,而是“合理的期望”。如果我们和自己熟悉的人基本上属于正常人,我们就可以期望自己能够为他们所爱。但是,我们可能不属于正常人,可能令人无法忍受。果真如此,“天性”就会与我们作对,因为,熟悉既然可以产生情爱,也就可以同样自然地产生一种无名的、无法根除的恨恶。与相应的情爱一样,这种恨恶也是无法追忆的久远,始终存在,不引人注目,有时几乎无法察觉。在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齐格菲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讨厌起他的矮个子养父,他的举手投足、小声咕哝、烦躁不安无不令他厌恶。和情爱一样,我们也从不知道这种恨意何时滋生,它早已就存在那里。注意,那个老字既可以用来表示亲密,也可以用来表示腻烦的厌恶。如,我们说,“又在玩他那套老把戏”,“用他那老一套”,“同样的老玩意”等等。
说李尔王缺乏情爱是没有道理的。就情爱是需求之爱而言,他几乎为之疯狂,他若不爱女儿(当然,以他特定的方式去爱),就绝不会如此贪婪地渴望得到她们的爱。最不可爱的父母(或孩子),心中也可能充斥着这种贪婪的爱,但它最终只会给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带来痛苦,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