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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蒙一直很崇拜利卡萨。
在他眼里, 利卡萨虽然冷漠自负不近人情,孤僻寡言不听人话,但他不失为一个“人”。
利卡萨极为强悍, 总是冲杀在最危险的区域, 也切实消灭了大量妖魔。且, 作为功劳最多的人, 他却从不计较物资分配的量, 要选就选法棍面包磨牙, 剩下的全留给了别人。
有利卡萨在的时期, 他们没有折损过任何一个觉醒者。平民能吃饱, 领地可扩张,妖魔在消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 利卡萨就是纽约期待的英雄。
也曾是……索蒙认定的救世主。
他坚信有利卡萨在的纽约会成为全大陆最安全的城市, 坚信利卡萨再冷,也迟早会感觉到大家对他的善意。或许在未来, 利卡萨会走出他心里的冰封堡垒, 真正地看一看这个世界。
可惜, 一切都是“他以为”。
是他异想天开,是他自作多情, 是他愚蠢至极!连物种都不是同一个,连食物链都不是同一条,他凭什么以为恶魔会理解人类?
反倒是人类在处处“理解”恶魔!
一头货真价实的恶魔,究竟是怎么通过觉醒者体检被安置在纽约的?一头不屑撒谎的恶魔, 他跟他相处了这么久, 为什么就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为什么?
因为——
“我很信任他, 像信任好友一样信任他。”索蒙不过是个少年, 在最慕强的年纪遇到一名“英雄”,天真的他交付了全部的信任。
“所以,让我去结束这个错误吧。”
火星与灰烬在风中乱舞,这一刻的索蒙是个男人,再不是少年。他侧头看向纪斯,扯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请您不要插手。”
纪斯温和道:“我当然不会插手,这是你的事。不过,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把血泊中的那缕头发捡起来用吧。”
索蒙一愣,不禁凝眸看去。就见脏污处躺着一缕铂金长发,明显是利卡萨的东西。
“他是自负的,看不见弱者,也不会对自己设防。”而高维生命体的发丝是能量的载体,可以给予索蒙一定的保护。
索蒙没有嫌弃,径自捡起长发绑在右腕上。随即冲纪斯一点头,毫无畏惧地全速奔向了战场。
远方,是黑龙与半人马的混战;近处,是少年义无反顾的背影。
传奇生命体的战场是人类能插手的吗?
不是。
可在人类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