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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及反应,就觉得脚下一空,整个人像是被卷入了一个大型滚筒洗衣机。
他甚至不记得严岑是什么时候放开手的,那种天旋地转的晕眩感只持续了半秒钟左右,许暮洲就觉得浑身一沉,像是落入了什么实地之中。
下一秒,马车车轮碾过石子路的声音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许暮洲睁开眼,才发现外头暮色四合,他正坐在一辆略显逼仄的封闭式马车里。车厢角落挂着一盏小小的风灯,正散发着微弱的光。
一根手杖紧贴着他的小腿搁在车座上,许暮洲动了动肩膀,觉得身上的衣服有些沉。
这是第一次他从任务中醒来时只有自己,许暮洲有些紧张地蜷起了手指,才发现自己手里握着一封信笺。
除此之外,许暮洲还发现他穿着一身繁复的礼服,左胸上还挂着一枚精致的雄鹰胸针。
凭许暮洲对珠宝首饰的贫瘠眼光来看,那大概是纯金的。
怪不得这么沉,许暮洲腹诽道。
他将车厢角落中的挂灯取下来,放在自己对面的车座上,然后弯下腰对着灯光看了看手里这封信笺。
信封的接口处有蜡封过的痕迹,现在大约是已经被拆看过,蜡封中间有一道整齐的蜡刀划痕。许暮洲没有贸然打开,而是先将信封严丝合缝地合上,端详了一会儿那个原型的蜡封痕迹。
这看起来像是某个贵族家里的家徽,圆边处是一圈缠绕的锁链,以刀枪封底,上缀一朵凋零的玫瑰,玫瑰花茎缠绕在墙柄之上,从枪口而出。虽然看起来十分复杂,但浓缩在一个硬币大小的蜡封上,也丝毫不显得喧闹混乱。
“罗贝尔伯爵。”许暮洲低声道:“……这个年代的伯爵夫人,能有什么不能自我解决的执念呢。”
他说着翻开信封,从里面拿出一张硬纸来。这张纸制作得十分精细,边缘还缝了一条细细的金线,是一封请柬。
这封请柬的落款就是那位所谓的“罗贝尔伯爵”,请柬上的内容也十分简洁,说是为了他与夫人成婚十年的纪念日,所以邀请各界人士前往庄园参加为期七天的宴会。
许暮洲这次依然选择了保留自己的原有身份——大概是怕扰乱这个时间线内原有的历史记载,永无乡给他生成的任务背景是一位贵族少爷,身份不上不下,虽然有家族的荣耀傍身,但自己却没有任何爵位头衔。
许暮洲摩挲了一下这封信纸,看完了上面成排的客套话。永无乡的翻译系统应该是内嵌的,非常完美,连这封请柬都被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