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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对方被分下来后不久,原本万事不愁的孟晚晴就忽然开始沉闷起来。她将自己关在屋中好几天不肯见人,最后亲手挖出了自己的腿骨。
孟晚晴动手的第二天,卫文轩不知从哪得到了消息,一张轻飘飘的旨意下来,就将人移去了偏殿。
骤然落魄,孟晚晴也不在意,天真洒脱的草原姑娘骨子里自带苍狼一样的血气,她在那小小的偏殿里用白布缠着小腿上的伤口,然后亲手拿着一柄小匕首将其打磨光滑,又削出笛孔,做出了一支漂亮的笛子。
许暮洲这下明白了,嫔妃自戕是大罪,自残应该也不遑多让。孟晚晴被贬根本就不是被母家拖了后腿,而是她这种行为触怒了卫文轩。
——归根结底,卫文轩觉得后宫这些嫔妃都是他的所有物,哪怕是她们自己也无权处置自己的身子。
“我倒是很佩服孟晚晴。”许暮洲说:“自强自立,很有主见。虽然自残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但是性格倒是难得的坚韧独立,没变成后宫的一株莬丝花。”
“嗯。”严岑表示赞同:“比卫文轩强多了。”
“你好像很不喜欢卫文轩。”许暮洲侧头看向他,好笑道:“从来这开始你就看不上他,人家好歹能当上皇帝,也算是个人物,是怎么惹着你了。”
不怪许暮洲这样问,严岑虽然傲气,但很少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对什么东西的厌恶,毕竟厌恶本身就是一种情绪起伏。
严岑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当皇帝很难吗?”
“简单吗?”许暮洲觉得好笑:“管理偌大疆土,手下乌泱泱成千上万人等着吃饭,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担上昏君的名头,怎么看都是高危职业吧。”
“这是两件事。”严岑说,他的身影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冷淡,影子在宫墙上折出了长长的一条。他说话时一如既往地直视着前方,琥珀色的瞳孔在夜色中颜色略深,有浅薄的月光落进他眼底,成了严岑眼中唯一的萤火。
——他在想什么,许暮洲想。这是他的第一反应,他总觉得在刚才那一瞬间,严岑心里有什么跟任务完全无关的东西一闪而过了。
“成为一个皇帝并不难——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长辈偏爱,传承下来的王位;另一种是与兄弟争斗,斗个你死我活之后,最后的胜者就能当上皇帝。”严岑说着顿了顿,许暮洲一直偏头看着他的侧脸,发现严岑的睫毛颤了颤,飞快地眨了下眼睛,才继续说:“但能不能做好皇帝,才是重点。为帝者学纵横之术,是要善用他人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