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惹火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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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衫非常震撼,她坠入了一种有点梦幻有点感动又有点激动的情绪之中。她立在牡丹花丛中,突然高喊道,“乔风!”
因为声调太高,产生了一种撕心裂肺的效果,乔风吓了一跳,蹬蹬蹬跑到阳台,他手里还握着炒勺呢。
“怎么了?”他问道。
蓝衫笑,“这些花,你是从哪里弄的?”
“笨蛋,当然是买的。”
“哪里买的?”
乔风刚才炒菜炒得很投入,突然被迫中断,而且眼前人毫发无伤,他现在有些不高兴,“当然是花卉市场。不然你以为是哪里?动物园批发市场?”
蓝衫又问,“给我买的?”
“你不要自作多情了。”
蓝衫非要逼着他承认,“难道是给你自己买的?你是大姑娘吗,爱花?”
乔风低头看着手中油亮的炒勺,“我只是怕你偷人家东西。”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啊……蓝衫决定把这句话从自己的记忆里擦掉。
乔风吸了吸鼻子,“蘑菇炒糊了。”丢下这句话,他跑回了厨房。
虽然蘑菇炒糊了,但蓝衫这顿饭依然吃得很开心。吃完饭她又跟在乔风屁股后面去散步,乔风看到她遇见狗时如临大敌的窝囊样子,鄙视道,“你还不如薛定谔。”
“薛定谔不怕狗?”
乔风点头,“它只怕老鼠。”
蓝衫好惊奇,不怕狗怕老鼠?那小太监真的只是一只猫这么简单吗……
***
早上上班,蓝衫看到同事们正围在一起热烈讨论,她好奇地凑过去,一眼看到人群的中心是一本财经杂志。
蓝衫拿过财经杂志一看,封面上竟然是宋子诚。这位BOSS帅得照杂志硬照基本用不上PS,蓝衫啧啧称奇。
几个女同事已经开始对着他的靓照发花痴流口水。
蓝衫没有发花痴。一来她自己就是一朵花,二来,她每天跟着乔风混,那厮的美貌值和他的电脑技术一样逆天,久而久之,她俨然已经成为见过大世面的人了。
一个男同事给蓝衫科普了宋子诚的背景:家财万贯的富二代。人家当初投这么个4S店就是玩玩儿,人比人气死人,所以一个人混到什么样的层次,得先看他投胎的姿势如何……
蓝衫不以为然。富二代混得好那是事实,不过天底下哪有那么多二代,普通人只要够牛X,还是可以有出头之日的。
她突然想到了乔风。乔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