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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时代的小说家说的没错?拥有(这种)爱真的就已经足够?这种“家人之间的情爱”发展到最完美的状态,就等于基督徒的生命?对所有这些问题,我的回答是“不”。
我的意思不仅仅是指,那些小说家的作品有时候让人感到,仿佛他们没有听到过圣经中关于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妻子、母亲和自己的生命那段经文。那段经文说的当然都是事实,一切自然之爱都与对上帝的爱竞争,这是基督徒应该切记的。上帝是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人嫉妒的终极对象;上帝的美,就像戈耳戈希的美那样可怕,它会随时从我这里偷走(或者说,在我看来似乎是偷)我的妻子、丈夫、儿女的心。一些没有信仰的人对上帝的仇恨其实来源于此。这点,连那些将恨上帝归结为痛恨迷信或反教权主义的人,也没有认识到。但是,我现在考虑的不是这种竞争,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这个问题。眼下我们涉及更多的是属世的事。
所谓的“幸福家庭”有多少真正地存在?更糟糕的是,所有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缺乏情爱吗?我相信不是。不幸的家庭中可能存在情爱,是情爱导致了它的不幸。情爱的一切特性几乎都是双刃的,既可以促进幸福,也可以招致不幸。任其发展,情爱可能会令人生黯淡、堕落。对此,“拆穿家”和反感伤主义者虽没有道出全部的真相,但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流行艺术用过分甜蜜的歌曲、故作多情的诗歌来表达情爱,所有这些几乎都令人作呕,情爱令人生的黯淡、堕落也许由此可见一斑。这些歌曲、诗歌令人作呕,原因在于它们的欺骗性。情爱只是具备使人幸福(甚至使人达到善)的可能性,它们却将其说成是获得幸福(甚至达到善)的现成秘方。它们从不提示我们需要做什么,言下之意,只要任由情爱倾泻到我们身上,一切就都会如意。
我们已经看到,情爱包括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我先谈它的需求之爱,即对获得他人情爱的渴望。
在一切对爱的渴望中,这种渴望最容易变得不近情理,其中一个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我说过,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情爱的对象。没错。不但如此,几乎人人都期望自己成为情爱的对象。在《众生之路》中,脾气暴躁的庞蒂费克斯先生发现儿子不爱自己时勃然大怒,因为儿子不爱自己的父亲是“有悖天性”。他从未想到要问问自己,自儿子记事之日起,他是否做过一件事、说过一句话,能够激发儿子的爱。同样,在《李尔王》一书的开始,我们就发现主人公是一个极其讨厌的老头,心中充满了对情爱贪婪的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