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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公寓很大,是学校的房子,有10个房间,每个房间里住一个人,有男有女。我在这个公寓里已经住了三年了,长得让我都不好意思。其他的人来来往往,住半年的、一年的、最多两年的,来无影去无踪,像个传说中的纽约客的样子。只有我,死皮赖脸地,一住三年,而且还要住下去,简直是一棵树,种在了这里。
最近有一个中国人搬了进来。他住在靠门的一个房间。我是路过他房门口,听见他的中文电视声音,判断出来的。
有一天,我在走廊里碰见他。高高的个子,但脸庞还很稚气,大约是刚来的。我直视着他,脸上准备好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笑容,但是他低着头,旁若无人地从我身边擦了过去。
这孩子,我有些气恼地想。肯定是学理工的。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很爱笑,而且是一点也不偷工减料的那种笑。以前我有一个男同学,有一天给我打电话,说:我昨天碰见你,你对我笑了一下,我跟充了电似的,高兴了一天半。这句话被我广为传播,直到一天半被如愿以偿地传成一年半为止。在这种情形下,可想而知,碰上这么一个愣头青,我很有点怀才不遇的恼怒。
以后我经常在走廊里碰见他,他还是那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我很想劝劝他,让他面对现实:哥们,其实我想对你笑,并不是想向你推销牙膏、电饭煲什么的,只是我们一不小心住到了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之间的这个微笑,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既然是迟早要发生的事,那就长痛不如短痛,早点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不就是牙一咬,心一横,笑一个嘛,有那么费劲吗。
但他还是看也不看我一眼,愣头愣脑地在公寓里走来走去。我也开始装糊涂,像走在大街上一样对他视而不见,虽然我们宿舍的走廊不是大街,事实上比大街窄了几十米,窄到一个人给另一个人让道时,都要侧过身去。但是我没办法,我总不能冲到他眼前,用我的老虎钳,在他理工科的脸上,钳出一个龇牙咧嘴的笑吧。
终于有一天,一个短兵相接的时机到了。
那天我们一不小心,同时撞到了厨房里做饭。众所周知,做饭是一件费时的事,这就造成了一个局面:我们必须同时在厨房里呆上至少一刻钟。
一刻钟啊。和一个陌生人呆在两米的距离以内,不说话,各自挥舞着一把菜刀,当然是一件恐怖的事。
第4分32秒的时候,我终于憋不住了,我决定投降。
“你刚搬来的?”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