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第二批孩子成群结队的再次出现在花园里,向导握紧了拳,这次他选择了所有孩子,以为这样就能保留下所有的孩子。

"我们只会有一个孩子,最爱的孩子。"

皇帝这样说,皇帝觉得他依旧不爱这些孩子,于是悲剧又一次上演,愧疚感让向导寻死,可皇帝发现了他的意图,机器人二十四小时监管,房间里最尖锐的东西,或许只是花盆里植物的根茎。

于是向导只想到一个方法。

他希望让那些孩子成年后再进行挑选。

第三军团长偶尔能够来到皇宫,于是向导留下特殊的信号,希望他能够看到。

军团长确实看见了,多年来他们的默契依旧不减。

第三军团协助那些孩子逃亡的事情被皇帝发现,在皇帝强硬的搂抱住向导的瞬间,向导就知道,悲剧的齿轮开始转动。

皇帝喜欢他无助的模样,希望他变成囚鸟,希望他变成菟丝花,于是他砍断向导所有翅膀,打碎他的执着,帝王的冷酷贯彻进皇帝的骨血,亲人朋友都不需要。

他的王后只需要在他身边。

堂吉诃德般的荒谬童话因为皇帝的残酷变成现实,在臆想里,他与向导依旧相爱,并且会有一个最爱的孩子。

在第三批孩子成年时,白敬先吸引了向导的注意,那个孩子看上去和死气沉沉的帝国不同,看上去就像是几十年前的哨兵。

就像他爱着的那个人。

皇帝感受出了向导的喜悦,于是他疯狂的笑着。

他和向导终于有了所谓爱的结晶。

穆鹤山曾以为白敬先是因为主角光环才成为皇帝最宠爱的孩子,但却没想到,自始至终,白敬先只是一段扭曲爱情的蝴蝶效应。

王宫大火的那天,皇帝死在王座之上,他最后的印象停留在向导的背影。

火焰烧毁了蔷薇,烧毁了一切虚假的浮华,也烧毁了迷惑人心的皇权。

向导被火蛇缠住的瞬间,回头看向王座,恍惚间,年轻哨兵的身影出现在年老的帝王身边。

哨兵拨下剑刃上悬挂的滑稽王冠,镶满宝石的冠冕砸落在地,巨大的切割面漫上蛛网般的碎裂,那头金发在火光中耀眼无比,比皇宫中的珠宝还要瞩目。

向导爱着的,一直是那个哨兵,而不是掌权的帝王。

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在纠结是再写一个if线番外还是直接下一个世界,因为我这人写东西没有大纲,所以很多脑洞都需要单独的角色篇章……

第12章、变心的青梅竹马

死亡对于现在的人类而言司空见惯,因为没有人能够真正死亡,就像他们现在不算真正的活着。

【检测到工作人员穆鹤山】

【开始世界投送】

那些零碎的记忆唤醒了穆鹤山很久之前的记忆,同样是一本古早味的小说,只不过他的角色在这里其实并不是炮灰。

最多只能算得上背景板而已。

文章中的主角楚淮在大学中作为学神,与转校生学霸的高智商恋爱,虽然作者的文笔其实更倾向于言情小说中的玛丽苏流派,但总体基调作为小甜文也无功无过。

穆鹤山的功能就是贡献主角之间唯一的波澜,即使他的角色早在故事线真正开始前死亡。

是的,穆鹤山这个角色,是在正剧之前已经死亡的人物。

为了填补主角回忆中的空缺,穆鹤山真真切切在这个世界活了二十年,在故事中,他和楚淮出生在同一个胡同,邻里街坊互相认识,所以他们也算得上是从楚生开始就认识,实打实的竹马竹马。

他们两个一动一静,穆鹤山爬树逗鸟的时候楚淮会抱著书向家长打小报告,然后在穆鹤山被揪耳朵教训的时候像狐狸一样狡猾的笑。

欢喜冤家长大了,穆鹤山成了高中远近闻名的校霸,校服从不好好穿,衣服上也全是嚣张的涂鸦,甚至大胆的打了耳洞,走路都有种嚣张的气焰,要不是他长了一张不错的脸,怕是会被女孩子当成变态。

与此相对的,楚淮的校服永远规规矩矩,内搭的白衬衫永远扣到第一颗,鼻梁上架着呆板的眼镜,在记录册上无情的扣下穆鹤山的日常分,一中的学生经常看见染着金发的校霸在校门口争论,而黑发的学霸四两拨千斤般的应付着。

不出意料当天的升旗仪式就是穆鹤山的检讨开场白。

高中没人能想到,一个嚣张跋扈,一个清冷禁欲,竟然私底下是一对,穆鹤山的检讨上是楚淮的笔迹,楚淮书桌里的早餐是穆鹤山悄摸放着的。

他们会在人潮拥挤的操场上牵手,也会在空无一人的教室接吻,楚淮会替他遮掩上课偷吃零食的小动作,他会在夕阳下弹着吉他唱一首专属的小调。

他们都是彼此的特例,就像小说里的那样。

但故事里的他们面对的是残酷的现实。

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穆鹤山的父母,巨大的变故让他错过了高考,刚成年的少年为了年迈的祖母,不得不出去讨生活,出于兴趣学习的吉他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加入了一个街头乐队,每天换在不同的酒吧驻唱,靠着客人的打赏勉强度日。

他们驻唱的地方鱼龙混杂,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不被杀价,穆鹤山身上多了纹身,也多了烟酒气,那头金发从未冒出过黑色的发根。

而楚淮中规中矩的上了大学,身上全是书卷气,仿佛和他之间有了裂谷般的缝隙,在他们极少的相处时间里,楚淮的眉头紧锁。

而穆鹤山每次接触到那样的眼神,只能急切的亲吻,他卑微的恳求着曾经。

但他挣扎的求爱带来了下一个噩运。

被发现的性取向使他被乐队踢出,原因只是因为乐队队长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穆鹤山那天在街头喝了两罐啤酒,抽了一包烟。

他是喜欢男人,但也只喜欢楚淮。

顶着一身烟酒气,他在街头背着吉他坐到天亮,等到街边的花店开门,有些局促的进店选了一束鲜花,店主是个性格不错的年轻女性,看见他的打扮也不害怕,笑着给他包扎好了花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