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有人把你往沟里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明鉴,当事人见谅。
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哪,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的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入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活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睥睨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掬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据。那感觉很生猛,既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
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