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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方面,但如果美洲各个部落联合起来的话,人数上的优势未必会让欧洲人能如此轻松的血洗。可惜的是,美洲的各个部落几千年来几乎没有交流,更谈不上联合了。原因是,美洲没有马,仅凭人力是无法逾越部落间的距离的。
看吧,无论是古代的丝绸之路,还是军队的征战,没有了马匹,很多事情都无法办到。所以,人类跨上马背上的那一刻,是人类历史发展重要的节点之一。
同时,骑在马背上奔腾的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古代的皇亲国戚们出门都喜欢骑马。坐在马背上,物理上的制高,能给人高人一等的感觉。古战场上对阵冲锋的重骑兵,高头大马就给他们带来了心理优势。假使现在有人开着豪车到我面前,我也不会觉得我的坐骑比他的差。
这也是人类最古老的情愫吧。
跑动中,我又踢了几脚马肚子,马儿的速度变得更快。为了保持好身体的平衡,我不得不躬起身子,拉好缰绳。这种感觉,非常的爽快,就像是骑着一辆高速飞驰的、自动驾驶的摩托车,虽然减震差了一点。
怪不得总要把策马奔腾与美好年华联系起来,等我驾马的技术熟练了,我也要像还珠格格里的那样带着段可跑一段。
骑马超过陈莉姗她俩时,我故意扭头惊叫了一声。奔过在栅栏边侃大山的王张二叔时,我也自以为很酷的看了他俩一眼。但马儿在草场里跑来跑去,我也没遇见吴林禹,不知道他驾着马去哪儿了。
这感觉虽然爽快,但在冬天里乘坐过摩托车的都知道,速度带来的风,可谓是如冰刀一般,不住的往你脸上刺。我在马背上,也就是这种感觉。
一轮畅快的奔腾后,我的脸也快被冻僵了。一旦身体上有不适,就甭提什么策马奔腾了。我只好慢慢拉缰绳,让马儿放慢了速度,往马舍走去。
我再轻轻一拉缰绳,担心那铁杆子把它勒痛了。马儿收到了我的指令,头部一仰停了下来。我放下缰绳,踩着马镫子从马背上滑了下来。那女子仍还靠在马舍旁,她看到我下马了,便带着微笑问:“好玩吗?”
“好玩,”我从镫子里取出脚尖说,“就是冷了点儿。”
她戴回帽子,淡淡一笑,没再说话。
“你这马,”我摩擦着双手道,“能送我吗?”
“我说过了,喜欢就牵走,这又不是我的私人财产。”她看着我说,眼神比我的手还要冰冷。
“好吧,那谢谢你了。”我走向马舍说。
“别谢我,你们多牵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