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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出来的时候,霍拉斯还没有上床睡觉,连衣服都还没有脱。他刚写完给妻子的一封信,要求离婚,信封上写的是她父亲在肯塔基州的地址。他坐在桌旁,低头凝望着那一张写得整整齐齐但却难以辨认的信纸,感到平静和空虚,自从四周前发现金鱼眼隔着泉水望着他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他坐在桌旁,闻到了不知来自何处的咖啡香。“我要了结这件事,然后就去欧洲。我厌烦了。我太老了,干不了这事。我一生下来就老得干不了这事,因此我厌倦极了,只渴望安定平静。”
他刮好胡子,煮好咖啡,喝了一杯,吃了点面包。他走过旅馆时,去火车站赶第一班火车的公共汽车已经停在马路边,一群旅行推销员正在上车。其中一位是克拉伦斯·斯诺普斯,他拎着一只棕黄色的皮箱。
“上杰克逊去几天,办点小事,”他说,“真可惜,昨天夜里没见到你。我坐汽车回来的。我想你安排好了在那儿过夜,也许是这么回事吧?”他俯视着霍拉斯,面庞庞大而松弛,意图明确,不容误解。“我本来可以带你去一个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地方。那儿一个大老爷们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不过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好在我现在对你更加了解了。”他朝一旁挪动了一下身体,压低一点嗓门。“你可别担心。我不是个好说闲话的人。我在这儿,在杰弗生,不过是一个人而已;至于我在城里跟一群好朋友干的事,那就谁都管不了,只是我和朋友们的事。是这么回事吧?”
后来,还是在那个上午,霍拉斯远远看见他妹妹在他前面的街上拐进一扇门消失了。他把她可能走进去的地方那一带的店铺逐一开门张望,向店员打听,希望能找到她。可她哪儿都不在。他唯一没去探查的地方是两家商店之间通向二楼走廊的那道楼梯,这走廊两边都是办公室,其中一间是地方检察官尤斯塔斯·格雷姆的办公室。
格雷姆先天性足畸形,这残疾帮助他当选为现在担任的地方检察官。他是靠半工半读进的州立大学并且读完了大学;本城的人记得他年轻时给杂货店赶大车或开卡车。大学一年级时,他因勤奋而出名。他在大学食堂里端盘子,他拿到政府的合同,在每班火车抵达时由他送去邮局要发的邮件并取回火车带来的邮件,背着邮袋一瘸一拐地来回奔走:他是个讨人喜欢的面容开朗的年轻人,对谁都有话可说,眼神略带戒备和贪婪。二年级时,他中止了邮局的合同,并辞掉了大学食堂的工作;同时他买了套新西服。大家都很高兴,因为通过发奋干活他终于攒够了钱,可以全力以赴攻读学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