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徒弟兼秘书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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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70年5月,学园都市第三卷也已经上市卖书。第一卷,第二卷都已经再版过一次,还是供不应求。
因为这本书是面向全世界发行的,仅仅海外华人的数量就过亿了。哪怕看书的只有一小部分也不得了。
何况,各种外文版的海外版权还是卖的飞起。
换成王林这里,就是源源不断的现金流。
五月中旬的时候,王林收了一个女粉丝做徒弟,这个女粉丝马晓红今年也是十五岁,和王林的大儿子王军同岁,并且同样是今年的中学毕业生,也同样是考不上高中的那一批。
初中毕业生有三条路可以走,最好的一条路是考中专,中专毕业进入政府就是干部编制,进厂的话也是技术人员。
第二条路是考上高中,但这不是学渣们能考上的。第三条路,自然是下乡。
现在不允许年轻的街溜子在街面上晃荡,和最早自愿报名下乡不一样,现在都是强制下乡,不去不行。初中高中毕业找不到工作的,都要下乡——高中毕业生在参加单位招考的时候,还有一些优势,初中生肯定是学习不好才没考上中专和高中的,和高中生一起参加单位招人考试那不是找虐吗。
现在买一份工作价格五六百元呢,买一台黑白电视机也就这个价格。如今买一辆自行车连票加起来也就两百多元。
马晓红和王林睡过后,当然不想下乡吃苦受罪,男生下乡都是吃苦受欺负,更何况小姑娘了。这么多年不知道多少城里的小姑娘下乡后被乡下娶不上媳妇的二赖子们想办法霍霍了——这些被坏了名节的小姑娘们最后结果是自杀的自杀,认命的认命。
总之,小姑娘,尤其是漂亮的小姑娘,还是尽量避免下乡的好。不过,国内的社会,重男轻女的风气由来已久,诸多家庭有选择的话,都会留下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在身边或者接替自己的工作。
就连王林家也不能免俗。当时王林家的情况,如果必须有一个孩子下乡的话,肯定是大女儿下乡。哪怕要让大女儿把工作给儿子让出来,因为很多家庭都是这么做的。
养儿子也不是没好处,赵氏孤儿最后不也复仇成功了。还有辱母案杀贼人的于欢,若于欢是个女孩,九成九的概率是和她母亲一样被那些黑帮给辱了,养儿子的好处就在于,能给家人报仇雪恨。
翻看卷宗就知道,那些灭杀仇人全家的案件,竟然都是儿子干的。
看女频文和男频文就知道区别了,像是女频文明明拥有绝对实力了,还要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