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原子间如此明显的一种同胞关系不能指示出一种共同的亲缘?难道如此普遍存在、如此根深蒂固、如此无一例外的共振不能暗示出一个共同的源头?难道一个极端不能把理性推向另一个极端?难道分裂之无穷无尽不能归因于个体性之完全彻底?难道复杂之莫可名状不正意味着单纯性之完美至极?这里所说的分裂并不 像我们所发现的原子分裂——而是一种不能想象的分裂;这里所说的复杂也不是我们观察到的原子关系复杂——而是一种不可言传的错综复杂:——我在此暗示的是这些状态之极端,而不是这些状态本身。总而言之,难道不正是因为在某个遥远的纪元所有的原子曾比一体还一体 ——难道不正是因为它们曾是原始的,因而也是正常的独一 ——所以现在,在一切情况下——在一切空间点——朝着所有的方向——以一切接近方式——在所有的关系中并凭借一切条件——它们奋力要回归 那种绝对的、无关系的、没有条件的一体 ?
这里也许有人要问:——“唔——既然原子是朝着独一 奋力回归——我们不正是发现并界定吸力 仅仅是‘一种向一个中心的普遍趋势’吗?——嗯,尤其是你的 原子——你描述为从一个中心发射出来的原子——难道不是从一开始就以直线运动的方式在回归它们起源的那个中心点?”
我的回答是它们的确在回归 ,正如将在后文详细说明的一样;但它们回归的目标却完全不是中心本身 。它们都以直线运动的方式趋向于一个中心,因为当初它们是被以球面波的方式发射到太空。原子构成通常同形的天体,每个天体的每个原子当然都会在朝向该天体中心的方向发现多于其他任何方向的原子,所以它被吸向那个方向——但这并不是因为该中心是它的发源点 。原子之源并非一个点 。我们假定它们要回归的并不是任何位置 ,不论是具体的位置还是抽象的位置 。不可能想象位置之类为它们的起源。它们的起源存在于那种本质,即独一性 。这 是它们失去的根。它们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往各个方向寻找的正是独一性 ——无论在何处,即便这种独一性只是被相对发现,那种根深蒂固的趋势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平息,与此同时,趋势仍朝向其绝对的最终目标。这一切得出的必然结论是:任何适用于从总体上解释吸力之法则 或运动方式 的原理,均可从细节上解释该法则:——也就是说,任何原理只要能说明为什么原子会以与距离之平方成反比变化的吸力趋向于它们总的发射中心 ,那它同时就可以被承认为也能满意地解释原子与原子之间依照同样的法则相互吸引的趋势:——因为 朝向中心的趋势仅仅是每一原子朝向每一原子的趋势,而不是什么朝向中心本身的趋势。——因此读者还可以看到,我这些命题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必须 修改牛顿万有引力定义的措辞,该定义断言每个原子吸引其他每个原子等等,而且仅仅断言了这点;但下面一点似乎很清楚(请始终假定我所提出的终将被承认),要是采用一种更充分的说法:——比如说:——“每个原子都以一种什么什么力趋向于其他每个原子等等:总的结果是一种总体趋势以一种相似的力趋向于一个总的中心 ”,那么在未来的科学过程中就可能避免某个偶然的错误。
我们的探讨过程之颠倒就这样把我们引向了同一个结果;但在前一个过程中,直觉 是起点,而在后一个过程中,它是终点。在前一个过程开始时我只能说,由于一种不可抗拒的直觉 ,我感觉 到简单性 是上帝原始行为的特性:——而在后一个过程结束时我只能说,由于一种不可抗拒的直觉,我领悟到统一性 是人类观察到的牛顿万有引力之现象的本原。所以,按照学术界的观点,结果我什么也没有证明 。这样也好:——我的意图仅仅是启发——并通过启发使人确信 。我骄傲地意识到这世上还有许多学识渊博、辨别力强的智者,他们会忍不住 为我的启发而感到欣喜。对他们的智力而言——正如对我的智力而言——世间并没有丝毫确凿的证据可 用来精确地证明我所指出的这个伟大真理 ——原始统一性乃万物之本原 ——乃宇宙现象之起源 。至于我自己,我不那么确信我在说话,我在观看——我不那么确信我的心脏跳动,我的灵魂存在:——至于明天早上的日出——一种存在于未来 的可能性——我不敢说自己有千分之一的确信——因为我来自那个无法改变的过去的事实 :万物 和万物之观念 以及它们之间莫可名状的复杂关系 都是在同一时刻产生于那个原始的、单纯的一体 。
在谈到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时,《太空结构》那位雄辩的作者尼科尔博士[29] 说:——“我们实在没有理由把现在所揭示的这条伟大法则想象成最根本的或最绝对的,因而也无所不包并无处不在的一部大法典的形式。吸引力之强度随距离增大而减弱的方式看上去并不像是一种根本原理;因为根本原理总是表现出与构成几何 基础的那些公理一样的简单性和自明性。”
千真万确,一般人所理解的“根本原理”总是呈现出几何公理那样的简单性——(至于“自明性”,那纯属子虚乌有)——但这些原理显然说不上 “根本”;换言之,我们习惯上称为原理 的东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原理——因为只能有一种原理,这就是上帝的意志。所以,我们没有权利把从被我们愚蠢地称之为“原理”的法则中观察到的现象假定为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原理之任何特性。尼科尔博士说的那种具有几何简单性的“根本原理”,可能具有并实际上具有这种几何特征,因为它们属于一个庞大的几何体系,从而也属于一个简单性自身的体系——但正如我们所知 ,这个体系中真正 的根本原理是复杂性之极致——也就是说,是难解性之极致——因为这不正是上帝的精神能力?
不过,我引用尼科尔博士这段话主要不是为了对其哲理性加以质疑,而是为了让世人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虽然所有人都一直承认某个 原理就藏在万有引力定律后面,可迄今为止却无人试图指出这个原理到底是 什么:——这里我们也许得排除那些偶尔进行的稀奇古怪的尝试,诸如把万有引力归因于磁力学、催眠术、斯维登堡[30] 神学、超验主义,或是归因于其他一些在不同时期由同一类人赞助的同样美妙的学说 和主义 。牛顿那颗伟大的心勇敢地抓住了那条定律本身,但却胆怯地回避了那条定律的原理。拉普拉斯的洞察力如果不比牛顿的更坚韧、更深邃,至少也更流畅、更广泛,可他也没有勇气向那个原理发起进攻。不过这两位天文学家的踌躇并不是很难理解。他们和所有第一流的数学家一样,仅仅 是数学家而已:——他们的心智无论如何也具有一种断然而明确的数学物理学基调。在他们看来,凡物理学范畴或数学领域内不明不白的东西,要么是虚无 要么是幻影 。但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莱布尼茨也同样不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证实,因为他毕竟是自然科学 家中一个明显的例外,他的精神气质是一种数学、自然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奇妙混合体。无论是牛顿还是拉普拉斯,如果他们探寻一个原理而又未能在自然科学领域内找到,他们会心安理得地断定压根儿就不存在那个原理;可几乎不可能想象莱布尼茨在自然科学领域上穷碧落下黄泉而一无所获之后,竟然会不勇敢并满怀希望地立即跨入他常去常往并轻车熟路的形而上学王国。实际上非常清楚,他肯定 在那儿进行过一番探险寻宝:——而他之所以最终未能发现那块宝藏,也许是因为作为他引路天使的想象力 还不够成熟,或者是训练还不够充分,结果引他误入歧途。
刚才我说,事实上曾有过某些不明不白的尝试要把万有引力归因于某些靠不住的学说 和主义 。然而,这些尝试尽管被认为非常大胆而且应该那么大胆,但其着眼点却从来没超过牛顿定律的普遍性——最纯粹的普遍性。据我所知,在试图解释引力法则的过程中,还从来没有人接近过它的运动方式 。所以,我真担心在我让那些真有能力判断其真伪的人看清我的命题之前,我会被人当作疯子;正是怀着这种并非多余的担心,我在此宣布引力法则之运动方式 极其简单,完全可以解释清楚——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正确的步骤并沿正确的方向前进——只要我们从正确的着眼点来进行观察。
无论我们获得绝对统一性 乃万物 之本原这个概念是由于我们考虑到了简单性 最有可能是上帝原始行为的特性;——还是由于我们观察到了存在于引力现象中的关系之普遍性;——或是由于我们把它作为那两个互逆的过程相互证明的一个结果;——这个概念本身(如果被完全接受的话)都仍然与另一个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那个概念就是我们现在 所领悟到的星系宇宙的状态——也就是一种不可估量的向太空扩散 的状态。而统一性和扩散性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只能通过第三个概念——辐射 概念。假设绝对的统一性 为一个中心,那么现存的星系宇宙便是从这个中心辐射 的结果。
现在,辐射的那些法则已为人所知 。它们是天域 之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属于那类具有明显几何特性的法则。我们这么说是因为“它们是真实的——它们是明显的”。若要问我为什么它们是真实的,我得反问为什么那些作为证明之根据的公理是真理。严格地说,没有什么可证明 ;但如果有什么可证明的话,那就是这些特性——我们所说的法则已被证明。
但这些法则说明了什么呢?辐射到底是以什么方式从一个中心向外发出的呢?
光 通过辐射从一个光源 发出;假定接收光的一个平面可移动,离光源忽远忽近,那该平面接收到的光量将随它距光源的距离之平方增大而成比例减少,并随距离之平方减小而成比例增加。
这个法则的表述可这样来概括:——可移动平面所接收的光粒子之数量(如果喜欢还可以说光感应之数量)与该平面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变化。再加概括,我们可以说扩散——散射——也就是辐射——与该距离的平方成正比 变化。
例如:一定数量的光粒子从光源A被扩散到距离B,结果充满平面B。然后在远一倍的距离——也就是距离C——它们会扩散到充满四个同等平面的程度:——在三倍之距离,或者说在距离D,它们会进一步扩散到充满九个同等平面的程度:——而在四倍之距离,也就是距离E,它们的扩散已弥漫十六个同样大的平面——而且将一直这样扩散下去。
一般说来,当我们以那个中心为起点推论说那种辐射与距离的平方成正比进行时,我们用“辐射”一词表示扩散的程度 。颠倒这个概念,当我们从中心以外某一点向中心回溯时,我们用“集聚”一词表示凝聚的程度 ,我们可以说集聚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进行。换言之,我们已经得出了这个结论:假定最初从一个中心辐射出的物质现在正回归这个中心,那么,回归时的集聚过程恰如我们所知的引力过程 。
现在,如果能允许我们假定那种集聚正好代表趋向那个中心的力 ——而这种力正好与另一种力相称,并且这两种力一起运动——那我们就能够说明需要说明的一切。这时剩下的唯一困难就是确定“集聚”与集聚力 之间的正比关系;当然,如果我们能确定“辐射”和辐射力 之间的正比关系,前一道难题也就迎刃而解。
稍稍观察一下星空,我们就会确信,以聚合性的方式并以大致上的球形位于太空的天体,在分布上有一种总体上的一致性、均等性,或者说等距性:——这种非常普遍但并不绝对的等距完全吻合于我前文推论的那种有某些限制的不等距,即吻合于从无关系中生出无限复杂关系的那个设计产生的必然结果,也就是吻合于最初被扩散的原子之间的不等距。读者应该记得,我是从原子总体分布均匀而细节上不均匀这个概念开始的;——这个概念,我再说一遍,只消看一眼天上的星星便可确信。
但说到那些原子,恰好正是从它们总体分布之均匀中显露出一道难题,毫无疑问,那些记住了我假定这种分布之均匀是因从一个中心辐射 所致的读者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难点。当第一眼看到辐射这个概念,这概念便迫使我们想到我们以中心为起点讨论时一直未与扩散分开而且看上去不可分开的围绕一个中心凝聚的概念——总而言之,就是被辐射的物质分布不 均匀的概念。
我已在别处[31] 说过,正是凭着和眼下这道难题一样的疑难——一样的特殊——一样的矛盾——一样的超越常规的异常——理性 方能摸索出探明真理的途径,假若那条途径果真存在的话。凭着现在出现的这个难点——凭着眼下显露的这种“特殊”,我一下就跃向了那个 秘密——若不是 这种特殊以及它以其仅有的性质 给我提供的推论,我也许永远也得不到这个秘密。
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过程可简述如下:——我对自己说——“如我已阐释的一样,统一性 是个真理——我感觉到它。扩散性 是个真理——我看见了它。唯一把这两个真理联系起来的辐射性 是个必然真理——我悟出了它。先经过由因及果 的推演,再经过现象观察的证明,扩散之均匀性也是个真理——我完全承认它。到此为止,我周围的一切都清清楚楚:——再也没有任何乌云能遮住那个 秘密——即引力之运动方式 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无疑就藏在附近 ;所以哪怕我只看见一片乌云,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对它进行怀疑。”而现在,就在我说话之间,一片乌云果然飘进了我的视野。这片乌云就是我的真理辐射性 和我的真理扩散之均匀性 看上去似乎不可能一致。这下我说:——“我想得到的东西肯定将在这个表面上的 不可能性后面被发现。”我不说“真正的 不可能性”:因为对自己的真理之坚信使我肯定,这不过是一道难题而已——而我还怀着不屈不挠的信念继续说,当这道难题 被解决之时,我们将发现我们要找的那把打开秘密的钥匙就包裹在解答的过程之中 。而且我还感觉 到,我们将发现这道难题只有一种 可能的解法;原因是如果有两种解法,其中一种必然会是多余——必然毫无作用——必然空空如也——必然不会包裹任何钥匙——因为揭开大自然之任何秘密都不可能需要两把钥匙。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对辐射的一般概念——实际上我们对辐射的全部清晰概念——仅仅是从光 的传播过程中获得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一种光流不断地 从光源射出,以一种我们至少无权假定有变化的力 。在任何一次这样的 ——即连续不断且辐射力无变化的——辐射过程中,接近辐射中心的区域肯定不可避免地 总是比远离中心的区域集聚着更多的被辐射物质。但我已经假定过没有这样的辐射。我假定过没有持续不断的 辐射;而且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一种假定首先就意味着必须接受一个我已经证明无人能接受的概念,一个(我后文将更充分阐释的)被所有太空观测结果所驳倒的概念——也就是星系宇宙绝对无限这个概念——其次,这种假定意味着永远不可能弄懂一种反作用力——也就是现存的引力——因为当一个作用持续时,当然不会有反作用发生。所以我的假定——更准确地说是从正确的前提得出的必然推论——就是一次辐射过程是有限的 ——它最后终将停止 。
现在让我来描述一种唯一可能的方式,一种只有凭它才能想象物质既能被扩散到太空又能同时实现辐射和总体分布均匀这两种状态的方式。
为了让我的说明能令人信服,首先让我们想象一个空玻璃球(或其他材料的空心球体)占据着整个空间,宇宙物质正要从位于该空间中心的绝对无关系的微粒以辐射的方式被均匀地扩散出去。
现在,一种扩散力(假定为上帝的意志)——换言之就是一种力 ——其量度就是物质的质量——也就是说是原子的数量——发挥了一定量度的作用;以辐射的方式射出一定量的原子;驱使它们从该中心向外朝各个方向扩散——原子相互间的接近度随着扩散而变小——直到最后,它们被松散地分布在该球体内壁表面。
当这些原子到位后,或当它们正在到位时,那种同样的力以稍弱的量度(或者说性质相同但量度稍弱的力)实施第二次发射,方式如前——即也是以辐射的方式——第二层原子最后附着于第一层原子;情况与上次相同,原子的数量当然就是发射它们的力之量度;换句话说,所用的力恰到好处地能达到目的——力和被力送出的原子数量成正比。
当第二层原子到达命定的位置——或正在接近时——那种力以更弱的量度(或者说性质相同但量度更弱的力)实施第三次发射——被发射的原子数量同样 相当于力的量度——这种量度的力使第三层原子附着于第二层原子:——发射过程一再重复,直到这些同心层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小,最后终于与中心点重合;而扩散的物质和扩散力同时耗尽。[32]
现在,我们已经通过辐射使球体内充满了均匀扩散的原子。两种必需的状态——即辐射状态和均匀扩散状态——都已实现;而且是通过使它们的同时实现有可能被想象的唯一 方式。因此,我满怀信心地希望在布满该球体内的原子之现状中找到我们要寻找的那个秘密——万有引力之运动方式 的根本原理。那么,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原子的实际状态。
它们位于一系列的同心层中。它们均匀地扩散在整个球体空间。
由于原子是均匀分布,所以这些同心层(或者说同心球)的表面积越大,附着于上面的原子就越多。换言之,任何一个同心球表面上的原子数量均与该球体的表面积成正比。
但在任何一层同心球内,表面积都与球壁离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33]
所以,任何一层的原子数量均与该层离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但任何一层的原子数量均为发射该层原子的力之量度——即与力成正比。
所以,辐射任何一层原子的力均与该层离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或概括地说,
辐射力与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或具体地说,
把任何一个个体的原子送达其空间位置的力与该原子的位置离该空间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就我们现在所知,反作用力 乃逆转之作用力 。所以,如果先把引力的一般 原理理解为一个作用之反作用——理解为扩散状态中的物质 要回归被扩散前的独一性 的愿望之表现;然后再呼唤心智来判断这种愿望的特征 ——这种愿望自然的表现方式;换言之,呼唤心智去想象一种可能的回归法则,或者说回归的运动方式 ;这样就免不了得出这个结论:这种回归法则应该正好是分离法则之颠倒。事实就应该如此,至少任何人在目前都有充分的理由予以承认,直到某一天有人提出为什么事实不该如此的能自圆其说的理由——直到某一天有人想出一个人类心智觉得更可取的回归法则。
那么,我们可以由因及果 地假定,以一种与距离之平方成正比的力被辐射到空间的物质会以一种与距离之平方成反比 的力回归其辐射中心:而我已经证明过,[34] 任何能解释为什么原子会依照一种法则趋向于总中心的原理都必须被承认为也能满意地解释为什么原子会遵循同一法则相互趋向的原理。因为,朝向总中心的趋势实际上并不是朝向中心本身,不过由于该中心是这样一个点,原子趋向于它便可非常直接地趋向于它们真正而本质的中心,即统一性 ——趋向于绝对的、最终的万物合一 。
这里所包含的思考对我的头脑来说一点儿也不困难——但这个事实并没有让我忽略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这种思考对不太习惯抽象思维的人来说可能会很艰难:——而总的来看,我们最好是换一两个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
最初由上帝的意志创造的那种独立的、无关系的微粒肯定是处于一种绝对正常 或绝对恰当的状态——因为不正常就意味着关系 。正常是肯定;异常是否定——是对正常的全然否定;正如冷是对热的否定——黑暗是对光明的否定。要说某一现象不正常,那必然有与之处于不正常关系 的另外某一现象——或是它未能满足某种条件;或是它违背了某种规律;或是它侵害了某种本质。要是没有这样的本质规律或条件与该不正常现象相关——尤其是如果压根儿就不存在任何本质、规律或条件——那么该现象就不 可能不正常,因此它肯定正常 。
任何从正常的偏离都包含着一种向其回归的趋势。与正常、恰当或者说合理的一种相异可以被理解为仅仅是因克服一种困难所致;而如果克服困难的力未被无限延长,那种根深蒂固的回归趋势则终将被允许自己发挥作用以达目的。那种力一旦被收回,趋势便开始发挥作用。这就是作为有限作用力之必然结果的反作用力的原理。如果用一种其措辞看上去矫揉造作但仍可被接受的说法,我们可以说反作用力 是从作为目前存在但却不该存在 的状态向作为原始存在因而应该存在 的状态之回归:——请允许我在此补充,绝对的反作用力 无疑会被发现总是与原始创造力 的本体——真实——绝对成正比——如果后者可以被测量的话:——因此,可以想象的最大反作用力必定是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种趋势中显现出来的力——即回归绝对 起源、回归最初 本质的趋向力。所以,万有引力必定是最强的力 ——这是一个从推演 中获得并由归纳证实的概念。我如何使用这概念将在下文中看到。
现在,从其正常的统一性 状态被扩散出的原子正在寻求回归——归向何处?归处肯定不是任何一个特定的点 ;因为非常清楚,如果在扩散过程中所有的宇宙物质全都被射离了那个辐射点,那么原子回归那个球体总中心的趋势就不会受到丝毫妨碍:——原子肯定不会寻求它们当初被射出而现在为绝对空白 的那个点。这些原子试图重建的仅仅是状态,而不是产生这种状态的点或位置;——它们所向往的仅仅是它们那种正常状态 。“可它们寻找一个中心,”有人会说,“而一个中心就是一个点。”不错;但它们寻找这个点并不是因为其点的特性——(因为,如果该球体整个地从原来的位置移动,它们同样会寻求那个中心;而该中心此时 已是一个新的 点)——它们寻求该点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巧合,由于它们共同存在于其中的空间形状之缘故——(球形)——它们只有经由 那个点——球体中心——才能达到它们真正的目标,即统一性 。每个原子都发现朝中心的方向存在着比其他任何方向都多的原子。每个原子都被吸向中心,这是因为沿那条连接它和中心并穿过中心直达球壁表面的直线存在着比沿其他直线存在的更多的原子——其他直线即连接这个原子与球体内任何一点的直线——在朝向中心的直线上有更多的物体在寻求这个个体的原子——有更多朝向统一性 的趋势——它自己朝向统一性的趋势能够得到更多的满足——一言以蔽之,是因为对个体的原子而言,朝向中心的方向存在着从总体上满足它欲望的最大可能性。简而言之,统一性之状态 是原子真正寻求的一切;而如果原子看上去 是在寻求那个球体中心,这也只是暗暗地——通过暗示——说明了那种中心碰巧暗含着,包含着,或者说包括了那个唯一本质上的中心,即统一性 。可由于 这种暗含或包括,实际上不可能把朝抽象的统一性 的趋势和朝具体的中心的趋势截然分开。所以,无论从实际上的意图还是逻辑上的目的来看,原子朝向总中心的趋势都是 每个原子朝向每个原子的趋势;而每个原子朝向每个原子的趋势也就是朝向中心的趋势;一种趋势可以被假定为 另一种趋势;凡适用于一种趋势的也肯定适用于另一种趋势;总而言之,任何可满意地解释一种趋势的原理均可毫无疑问地作为另一种趋势的解释。
我小心地四下寻找对我这番论述的合理反驳,但什么也未能发现;——不过从那类通常由为怀疑而怀疑 的怀疑者提出的异议中,我倒轻而易举地发现了三个 异议;并着手把它们排列如下。
首先有人会说:“(实例中描述的)辐射力与距离之平方成正比的证明所依据的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假定——即每一层的原子数量均为发射该层原子的力之量度。”
我回答,不仅我有充分理由这样假定,而且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这样假定。我这里所假定的不过是:一个结果是其动因的量度——上帝意志的每一次运用均与需要这次运用的结果成正比 ——全能全知的上帝所采用的手段总是丝毫不差地适用于其目的。造成任何结果的动因既不会不足也不会多余。如果辐射任何一层原子的力比达到目的所需的力多一分或少一分——也就是不与目的成正比——那么,那层原子就不可能被辐射到既定位置。如果为了总体分布均匀而把适量原子发射到每一层的力不与每层原子的数量成正比,那么原子的数量就不会是均匀分布所需的数量。
第二个可能提出的异议多少更值得回答。
力学上有一个公认的原理,每一物体受到外力作用时,或者说倾向运动时,都朝外力给予的方向沿一条直线向前运动,直到另一个外力改变其方向或使其停止。所以有人会问,我的第一层原子,或者说最外边一层原子,在没有难以想象的第二外力出现的情况下就在想象的玻璃球体表面停止了它们的运动,这应该如何理解?
我回答,这位持异议者实际上是凭“一个没有根据的假设”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为一个没有 任何“原则”存在于任何事物 的年代假设了一个力学原理:——我使用“原理”一词当然是按照持异议者对这个词的理解。
我们可以承认——实际上我们可以领悟——“起初”只有一个第一动因 ——那个真正的根本原理 ——上帝的意志。那个原始行为 ——即从统一性 向外辐射 之行为——必然独立于如今世人所说的“原则”之外——因为我们命名的所有原理不过都是那个原始行为的反作用之结果:——我说“原始 ”行为,因为那种绝对物质性的微粒 之创造更应该被视为一种概念 ,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一种“行为 ”。所以,我们必须把那个原始行为看作是一种确立了我们现在所说的“原则”的行为。但这个原始行为本身则必须被看作是延续的意志 。上帝的这个意志必须被理解为开始扩散 ——延续扩散 ——规范扩散 ——最后扩散 完成时才被收回。这时开始了反作用 ,通过反作用 才有了我们所说的“原则 ”。不过明智的做法是限制这个词的使用,只把它用于上帝意志的中止产生的两个直接 结果——也就是说,只用于吸力 和斥力 这两个动因。其他的自然动因或多或少都直接依赖这两个动因,所以应该更恰当地被称为亚 原理。
第三种异议也许会说,我所提出的那种原子分布的奇特方式“不过是一种臆测而已”。
当然,我知道“臆测”这个词是一柄沉重的铁锤,所有鼠目寸光的思想家一看见具有任何理论 特征的命题便会立刻抓过这柄铁锤(如果不说立刻抡起的话)。但在此挥舞“臆测之锤”纯属徒劳,不管挥锤者是渺小的人还是伟大的人。
首先我坚持认为,只有 按照我所描述的那种方式才能想象物质 既能被扩散到太空又能同时实现辐射和总体分布均匀这两种状态。其次我要强调,这些状态本身是作为一系列推论的必然结果而呈现于我的脑际,而这些推论在逻辑上严密得犹如欧几里得《几何原本》中任何一项论证之确立。其三我还要强调,即使“臆测”这个实际上站不住脚的指责能够成立,我这个“臆测”的结果之正确性和无可争辩性仍然不会被动摇半分。
原因如下:——万有引力是一种自然规律——一种连疯子也不会对其存在本身加以质疑的规律——一种对其本身的承认使我们能够解释百分之九十的宇宙现象的规律——一种仅仅因其上述作用我们就甘愿不假思索地承认并不得不承认为一条规律的规律——然而,它也是一条不论其原理还是该原理的作用方式 均尚未被人类的分析探究到的规律——总而言之,一条无论是就其细节还是就其总体而言都一直被发现完全 不可解释的规律——可现在,这条规律终于被发现可以从各个方面加以详尽的解释,只要我们承认一种——一种什么来着?一种臆测?啊!一种臆测——一种最纯粹 的臆测——一种就像万有引力定律这个纯粹的臆测一样,其假定的结果不能归之于任何既定 原因的臆测——一种正如这一切所暗示的如此彻头彻尾的臆测,可要是 这种臆测使我们能够领悟万有引力定律的一种原理——使我们能够确信无疑地理解那些如此不可思议的状态——理解那些包含在万有引力告诉我们的、其复杂性如此莫可言状的、表面上完全不可调和的关系中的关系,——那么,有理性的人谁还会 如此愚不可及地再把这种哪怕是纯粹的臆测再称为臆测——除非他自己心里明白他仅仅是为了嘴硬 的缘故才坚持不改口?
可我们眼下的实际情况是怎么回事呢?事实 到底是什么呢?有人为了让那个争论中的原理得到解释而请求我们接纳 的概念,那个同时也有人要求我们尽可能对其加以否定 并尽可能摒弃 的概念,非但不是一种臆测,而且还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一个逻辑性严密得无可争辩的结论——一个逻辑性精确得毋庸置疑的结论:——一个我们翻来覆去也看不出任何疏虞的结论;无论我们是从所讨论的这个规律之现象出发沿归纳 之路直至终点,还是从所有可想象的假设中那个最简单的假设——即简单性本身这个假设 ——开始经演绎达到目的,我们都会得出这一结论。
如果这里有人提出,虽然如我所宣称的一样,我的起点是绝对简单性 这个假设,可简单性 本身并非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而只有从公理出发的推论才无可争辩——对此我的回答如下:
除逻辑学之外,任何一门科学都是研究某种具体关系的科学。譬如说算术是研究数量关系的科学——几何是研究图形关系的科学——普通数学是研究任何可增可减的普通量之关系的科学。然而,逻辑学是研究抽象关系 ——绝对关系 ——或者说关系 本身的一门科学。因此,除逻辑学之外,任何一门科学中的任何一个公理都不过是宣称某种因一清二楚而无须争辩的具体关系的命题——比如我们宣称的整体大于该整体之部分:——而且也是因此,逻辑学公理的实质——换言之就是抽象公理的实质——也只是明明白白的关系 。而众所周知,不仅一个人明白的关系对另一个人来说也许就不明白,而且同一个人此时所明白的事,到彼时也可能变得不明白;更有甚者,即便今天对大多数人,或对大多数最优秀的智者都一目了然的事,明天对大多数人或大多数智者就可能不那么明白,甚至会完全不明不白。由此可见,公理的实质 本身也可变化,那么公理当然也可同样变化。既然公理可变,那从中产生的“真理”也必然可变;或换句话说,决不可断然相信这样的“真理”——因为真理和万世不易 同为一体。
现在应该很容易就明白,作为任何由理性竖起的建筑之基础,任何公理概念——任何在明明白白的关系这个变化的实质中找到的概念——都不可能比那种 概念更稳固可靠——(不管那种概念是什么,也不管我们会在何处把它找到,如果 真能在什么地方找到它的话)——它都全然不 含任何关系——它不仅让知性感到无论大小都没有明明白白的 关系可考虑,而且让理智明白没有丝毫必要去考虑任何关系 。如果这样一种概念不能作为一个我们过分轻率地称为的那种“公理”,那至少也应该作为任何已经提出的或所有可以被想象的公理之逻辑上的共同根据:——而我那个业已被归纳推理所证明的演绎过程开始之时,我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概念。我的微粒本身 只是绝对的无关系 。
综上所述,我当然认为这只是一个起点,一个开始 ,在这个开始 之前,或者说在它的后面是一片虚无——这是一个实际上的开端 ——一个和开始 没有任何差异的开端 ——一句话,这个开始就是这个开始 。如果这是一个“纯粹的假设”,那么就让它是个“纯粹的假设”吧。
在结束本文主题的这个部分时,我有充分的理由宣布:——我们称为万有引力的这个法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物质在其起源时以原子的形式,从一种独特的、绝对的、无关系的微粒,通过唯一能使其同时实现辐射和分布均匀这两种状态的过程——也就是通过一种分别与每个被辐射的原子和那个独特的辐射中心之间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变化的力——被辐射进了一个有限的[35] 空间范围 。
我已经解释过,为什么要假定扩散物质 的力是一种有限定的力,而不是一种持续的或无限延续的力。若假定一种无限延续的力,那我们首先就完全不可能理解反作用力,其次我们就必须接受物质无限扩散这个不可能的概念。姑且不去想这个概念的不可能性,或即使这个概念并非绝对证明不能成立,可至少天文望远镜对天体的观测迄今还没有为这个概念找到任何根据——这一点后文将详细解释;而这个以经验为依据得到的理由,这个坚信物质 本来有限的理由,可以被非经验的依据所证实。例如:——暂且承认太空被辐射出的原子充满 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为了便于论证,让我们尽可能承认原子的扩散绝对无边无际 ——那么显而易见,即便当上帝的意志被收回,因此回归统一性的趋势被(抽象地)允许得到满足之时,这种允许也会完全无效——实际上毫无意义,并不会有任何结果。反作用力 就不可能产生;趋向统一性 的运动就不可能进行;万有引力定律也不可能获得。
原因如下:——承认任何一个原子趋向任何另一个原子之抽象 趋势是从正常的统一性 扩散之必然结果:——同样也承认任何一个假定的原子欲 向任何一个假定的方向运动——那么显而易见,既然这个欲运动的原子的四面八方都有数量无限 的原子,那它实际上就不可能朝假定能满足它趋势的那个方向运动,因为在恰好相反的方向也有一个完全势均力衡的趋势。换句话说,这个犹豫不决的原子前后都有同样多的朝向统一性 的趋势;因为只有白痴才会认为一条无限的直线比另一条无限的直线更长或更短,或者一个无限的数目比另一个无限的数目更多或更少。因此,我们所说的那个原子就只能永远保持静止,而在这种我们仅仅是为了论证而努力设想出来的不可能的状态下,永远不可能有物质 的凝聚——不可能有天体——不可能有万物——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永远以原子状态存在的毫无意义的宇宙。事实上,无论我们怎样看,物质 无限这个概念不仅站不住脚,而且荒谬绝伦。
然而,以一个有限的原子空间 作为前提,我们立刻就能看出一种可实现的 独一趋势。因为每个原子趋向每个原子的总体结果就是所有原子趋向中心的趋势,所以当上帝的意志一旦收回,这种趋势马上就会以一种共同并且同时的运动开始原子的凝聚或接近的总体 过程;由于原子从微粒射出时呈现出不同形状的特征,由于这种特征造成原子与原子之间距离不等,由于形状和距离的差异产生出了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所以原子与原子个体的 接近或凝聚之时间、程度和条件可以经历几乎无限的变化。
我想给读者留下印象的是在上述原子状态下立刻产生的一个必然事实,这就是(当扩散力,或者说上帝的意志,刚一收回)在宇宙空间的无数个点上立刻就开始了无数的凝聚,这些凝聚形状不同,大小各异,种类有别,相距不等,具有无数千变万化的特征。斥力(电荷) 当然也随着这些最初朝着独一性 的各自的努力而产生,而且必定一直与凝聚的程度成比例——也就是说,与凝聚力成比例 ,或者说与异质性 成比例。
于是,那两个严格意义上的原理,吸力和斥力 ——即宇宙的物质本原 和精神元质 ——从此就亲密无间,相依相随。于是,形与灵便手拉手地走在了一起 。
如果我们现在从宇宙空间选择任何一个处于最初阶段的凝聚过程来进行想象,而且假定这个最初的凝聚过程就发生在我们今天的太阳位置之中心——更准确地说是它当初 位置的中心,因为太阳永远在移动位置——那我们将发现自己遇上并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接受那个最宏伟的理论——拉普拉斯的宇宙起源星云学说:——尽管就拉普拉斯所讨论的内容来看,“宇宙起源”这个词用得太大——因为他真正讨论的仅仅是我们太阳系的起源,而太阳系仅仅是构成星系宇宙的无数系统中的一个。
拉普拉斯把自己限制在一个明显有限的范围——即我们的太阳系及其邻近空间——并纯粹地 假设——即没有任何根据地假设——出了我一直在努力将其置于一个比假设更坚实的基础上的许多情况;譬如说他假设了物质扩散到比我们的太阳系所占据的空间稍大一点的范围(但没敢说明扩散的原因)——他假设了扩散在一种不均质的星云状态下进行,并服从于无所不在的万有引力法则(但没敢对其原理进行推测);——假定这一切之后(尽管从逻辑上说他没有权利假设,但他的假设相当真实),拉普拉斯从力学上和数学上做了论证,证明在那种状态下必然产生的结果仅仅是我们今天发现显露在太阳系实际状态中的如此这般、诸如此类。
说明如下:——让我们设想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个特殊的凝聚——也就是在被称为我们的太阳中心的那个点上开始的凝聚——已经经历了相当过程,大量的星云物质已经呈现出了一个粗略的球形;该球形的中心当然就是我们现在的太阳中心,或更正确地说是最初的太阳中心;该球形的表面伸出了我们最远那颗行星海王星的轨道:——换言之,让我们想象这个球体雏形的直径大约有60亿英里。在漫长的岁月中,这个物质团一直在凝缩,直到后来缩成了我们所想象的形体;当然就是从难以觉察的原子状态逐渐地变成了我们认为能够感觉的星云状态。
当时这个星云状态的物质团包含着一种围绕一根假想轴的旋转——这种旋转从最初的凝聚开始以来就一直在获得速度。最初相互靠拢的两个原子若不是来自两个正好相对的点,它们相遇时就会部分地冲过对方,从而形成一个旋转核心。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个核心是如何增加旋转速度的。另外的原子加入这两个原子:——一个凝聚由此形成。原子团在凝缩的过程中继续旋转。当然,原子团表层的原子比靠近中心的原子运动得更快。但运动得更快的外层原子向中心接近,随之也带进了它的速度。这样,每个向内运动并最后到达凝缩中心的原子都为该中心原来的速度增添了一分力——也就是说,都加快了该物质团的旋转速度。
现在让我们来想象这个星云团已大大凝缩,正好 占据了今天海王星的轨道所圈定的空间,而星云团表层的旋转速度也正好就是今天海王星绕太阳运行的速度。那么我们应该认识到,就在这个时候,不断增加的离心力超过了没有增加的向心力,于是从切向加速度占优势的星云团赤道处松开并分裂出表面一层或几层凝聚不紧的物质;这些分裂出的物质形成了一个围绕母体赤道旋转的独立的环:——这就像飞速旋转的砂轮所抛出的外层物质也可以形成一道围绕砂轮的环一样,只不过砂轮的表面太坚实完整;如果其表面是橡胶或其他同样密度的物质,我所说的这种现象就肯定会出现。
从星云团分离出的那道环的旋转速度当然与它还是星云团表层时的转动速度一样。与此同时,凝缩仍在继续,分裂出的环与星云主体之间的距离不断增大,直到两者相距很远。
现在,假设由于某种未必偶然的安排,这道环具有的异类物质恰好形成了一种差不多均质的结构,那么这道环本身就绝不会停止围绕母体旋转;可就像早已被预见到似的,那些物质的分布似乎正好具有足够的非均质性,足以使它们朝密度大的中心集聚,这样那个环状物终于解体。[36] 毫无疑问,那道环很快就碎裂成几段,其中质量最大的一段吸收了另外几段;整团物质凝结成为一颗行星。作为 一颗行星,它继续着它作为一道环时的旋转运动,这一点足够清楚;而作为一个新的天体,它自己也具有了另一种运动,这一点不难解释。当环状物尚未破裂、整个围绕母体旋转之时,我们知道其外圈的运动速度比内圈的快得多。所以当碎裂发生时,每截断环都必定有某个部分正以比其他部分更快的速度运动。这种占优势的运动必然使每截断环旋转——也就是说使其自转;而自转的方向当然就是产生这种自转的围绕母体旋转的方向。由于所有断截环都受这种自转的支配,它们凝聚成一颗行星时必然会把这种自转赋予这颗行星。——这颗行星就是海王星。它的实体继续凝缩,就像其母星的情况一样,它自转产生的离心力终于超过了向心力,一道环从这颗行星的赤道表面分离而出:这道物质结构不均的环很快就破裂成几段,其中质量最大的一段把其他几段吸收,独自凝结成了一颗卫星。随后这过程又重复了一次,结果是产生了第二颗卫星。这样我们就解释了海王星有两颗卫星的缘由。[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