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番外:一池春水映梨花3 (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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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写下去时,总是无法顺畅连接前文。最后的几章,可以说是熬完的。
煎熬是为了写《遇蛇》至今一路陪伴的友人们,有太多的人在陪着我,她们有的潜水,有的冒泡,但从头到尾都在等待和陪伴,所以我不想辜负她们。无论怎样写不下去,写的多么纠结,都要完结这篇文。完结之后,我又连续更了《孩子气的神》,其实这篇番外,原计划是在正文里的,和朋友讨论也是这么说,但写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拿到番外里去吧。所以这篇番外的补完,让我松了口气,这意味着《遇蛇》真正完结了。
然后为了满足一下大家的恶趣味,也主要为了满足一下被《遇蛇》折磨至今的我的报复心。所以《春水映梨花》这篇番外,纯属宣泄的报复心+恶趣味产物,看不看都随意。
番外的情况就是这样,而《遇蛇》正文,其实写它是心血来潮。
但也不全是心血来潮。
我一直想写一个故事,关于爱恨贪嗔痴、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这个故事在我脑中没有具体的人物,没有具体的事件,它只是一个隐约存在的幽灵。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想写一个蛇妖与凡人的故事,我就写了,写的过程中,这个幽灵跑来寄居在故事里,逐渐膨胀,逐渐丰满,逐渐有了骨骼血肉,于是就有了今天的《遇蛇》。
“遇”这个字,在我看来有一种神秘的色彩,狭路相逢,迎面而来,避不开,躲不掉,遇上了。有着宿命的玄奥。
所以取名《遇蛇》,最简单不过的两个字。
关于沈清轩和伊墨,其实他们没有原型,如果一定要有原型,那一定是这几个字——“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最后归纳为一个字:“情”。
所有一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了情,就有了尊重与爱惜,有了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我一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了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一个推开的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了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么自己粉身碎骨,要么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的一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