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就记忆所及,试着记下我与秋宫警部补之间的问答。
——你利用义足成功地将缠住脚的链条取下,是在什么时候?
“去到米乐家的第一个晚上,应该是深夜一、两点的时候吧。”
——第二天你是怎么度过的?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一整天都在模拟杀害段内的计划。那天晚上,我等米乐睡着后偷溜出房间,在深夜两点过后回到自己住的大楼。”
——你不担心米乐发现吗?
“不担心。因为她吃完饭后几乎都窝在房间盯着第四台播放的电影。不说别的,就算被她发现了,我直接回自己的家就好了,根本不需要害怕。”
——你回家的理由是什么?
“我必须回家拿药过来,像哥罗芳[注1]、安眠药、亚砒酸[注2]等。我哥哥在长野县的佐久市经营医院,这些药是我从他药局里偷出来的。打从我决意杀害段内后,就曾返回老家两次,把需要的药弄到手。关于药效和用法,我也有基本的常识。”
[注1:哥罗芳,Chloroform,学名三氯甲烷,是一种麻药。]
[注2:亚砒酸,砒霜的主要成分,含有剧毒。]
——可是你在杀害段内的时候并没有使用这些药物,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让对方喝下毒药有困难。有些药不会马上发作,中毒者可能会呕吐、腹泻或呼吸不顺,搞不好到最后还有时间叫救护车。我心想还是一举把对方击昏,再勒死他比较实在,才选了这个方法。那些药我已经全部处理掉了。”
——你是用什么凶器敲昏段内的?
“我在白河家的厨房找到一根约四十公分长的研磨棒。那也是我在做案的前一晚,确定米乐睡着后到楼下去找,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长宽粗细都刚刚好。我到柏木千代的房间偷取她的内裤,是为了让人误以为凶手是女性,这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至于女人抽的凉烟,则是我从住处返回的途中,在自动贩卖机买的,唇印则是我拿千代放在梳妆台的口红涂上去的。我把这些东西放进在厨房找到的百货公司购物袋里,提着袋子去找段内。”
——你往返自己家里、案发现场都是搭计程车吗?
“不,我都是开米乐的车。她习惯把钥匙留在车上,这是我到她家第一天就知道的事。由于房间门窗紧闭,因此不用担心发动引擎的声音会被听到。”
——你没想到段内有可能不在家吗?
“星期天去他家拜访是事前就约好的。我从住处回来的途中,特地打电话到他上班的牛郎俱乐部确认此事,他非常高兴,说要恭候我的大驾。我听说牛郎俱乐部的营业时间从十点开始,到凌晨才打烊,我也是算准了时间才打过去的。”
——请你描述一下案发前后的经过。
“米乐吃完晚饭回到自己的房间,大概是在八点左右。我一直等到那时才走向衣柜,换上白河先生的西装。我挑的是蓝色波拉呢的夏装。衣柜里不但有白河先生生前穿的衣裤,连围巾、手帕等都原封不动地摆着。由于长裤的部分有点短,我只好放弃。我从厨房找来的研磨棒及裁成适当长度的尼龙绳已经放进购物袋里,预先藏在床底下,就这样,我拎着袋子走出房门。”
——那个时候,米乐在做什么?
“我听到她房间传出摇滚乐的声音。她说过,每晚十一点过后都会固定收看第四台的电影,所以,一直到隔天早晨都不用担心她会走出房间。”
——你不是说事发当晚,米乐在九点时曾送咖啡给你吗?那是骗人的喽?
“很抱歉,为了让你们相信米乐的不在场证明,我撒了谎。米乐从未在晚餐过后进入我的房间。”
——请你说明到达段内住处的时间,以及杀害他的经过。
“我到达Heights麻布的时间,大概是九点左右吧。他很高兴地把我请入房内,有一会儿,我们谈论小说的事。接着他问我要不要喝一杯酒,我回答比起酒,我还比较喜欢喝咖啡。因为我注意到他背后的餐柜里摆着咖啡杯。他很殷勤地立刻蹲到餐柜前,背对着我,毫无防备。我心想就是现在!我不出声地欺近他,高高举起研磨棒,死命往他后脑勺敲去。
我想他曾‘啊’地痛叫一声,抱着头伏倒在地。我拿起尼龙绳绕住他的脖子,抓住两边的绳头用力一扯;确定他断气后,我将绳子和研磨棒放进袋子,拖着他进入卧室,剥光他的衣服,让他全身赤裸。然后我把柏木千代的内裤卷成一团,塞进夏季的凉被里,再把段内的尸体抬到床上。我按照预先想好的步骤,做好全部的伪装。
出门前我放了两条白河先生的手帕在西装口袋里,我用它们把卧室门把上的指纹擦掉,将它们平铺在桌上后,点了一根香烟,我打算把烟灰、烟蒂都用手帕包起来带回去。
我大概抽了两根吧。那滋味真是棒透了,叫人通体舒畅。就在此时,我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
——是田代江理子吧?
“当时我完全不知情。我立刻打开入口附近的某扇门,藏身其中,才发现自己跑进厕所。同一时间,我听到女子的声音:‘段内先生,你在家吗?我是银座的美纪代妈妈桑派来的。’”
——如果情况允许的话,你会不会连那个女的一起杀掉?
“我根本没空去想那些。那女子好像进到屋里来了,接着我听到‘呀’的一声尖叫,女子夺门而出,接着‘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我吓得满头大汗,才拿出手帕把汗擦掉。我想就是在那时,那张揉成一团的送货签收单从白河先生的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这真是千虑一失哪。就在那一刻,我天衣无缝的犯罪计划粉碎了。”
——田代江理子带了手表过去,打开包装纸的人是你吧?
“是的,我很小心地把包装纸打开。我之所以会在包装纸上盖段内的指纹,就是为了让人误以为送手表来的女人就是凶手。我将大门门把上的指纹擦掉,按下上锁的按钮后,回到走廊。下楼时,我搭的是电梯。就在电梯门要关上的那一刻,我瞥见女子跑上楼梯的身影,也许那就是江理子小姐。”
——关于杀害段内的动机,你总是一味闪躲,不肯说真话。我再问你一次,你杀害段内的真正动机是什么?
“为了伸张社会的正义。”
——这么抽象,我无法理解。你所谓的社会正义是什么?
“段内敬士过去蹂躏了无数少女,使得她们以及她们的家人生不如死。我会知道这件事,是在看了他的《尸体和口红》之后。强暴少女,有时还杀伤她们,在她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涂抹口红取乐,这种情节不是凭空想像出来的,而是根据他过去的经验,直接记录下来的。”
——为什么你能这么肯定呢?所谓的小说不是作家虚构的创作吗?
“他写的小说都是真的。我去牛郎俱乐部‘女之城’时跟他确认过这点。他说:‘那种题材我多的是,我只要写自己的故事就行了。’他还很骄傲地跟我讲述那段进出感化院的历史。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了。这家伙根本没有资格活在这世上。我杀段内是为了伸张社会正义,是正当的行为。”
4
秋宫警部补无法理解这样的供词也是理所当然的。所谓的社会正义,是绝不允许杀人的。不过,我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他也只好将这样的自白笔录送到检察厅。
关于我是怎么从米乐手中拿到钥匙,把绑住我的挂锁打开的这一点,不管警方再怎么逼问,我还是坚不吐实,只回答说:“我从米乐那里骗来的。”
不过,警部补好像认为,米乐既然敢在警方面前把钥匙冲进马桶,她就绝不可能轻易把钥匙给我。
“米乐知道你要去杀段内,所以把钥匙给你吗?”
“不是,我成功地骗过她。”
“你是怎么骗她的?”
“方法有很多种,总之,她被我骗得死死的。我只能这样回答你。”
关于钥匙的事,我始终没办法说真话,因为我取得钥匙的手段太过卑鄙,连我自己都羞于驭齿。
那天(星期天晚上),米乐来收过餐具之后,我按照原定计划换上白河先生的西装。衣柜里有白河先生的围巾,我拿围巾缠在头上、罩住脸,确定米乐进入自己的房间后,突如其来地打开她的房门。
房间里流泄着带有摇滚曲风的音乐。米乐近乎半裸地仰躺在床上,翻看漫画杂志类的书刊。
发现有陌生人闯入的她,猛然从床上坐起。她似乎太害怕了,连喊都喊不出来。我拇指和食指相扣,比出个圆,往她面前一伸。她似乎了解那是“把钱拿出来”的意思,颤抖的手指往搁在梳妆台上的皮包指去。
我一边点头,一边往床移动。冷不防地,我扣住米乐的肩膀将她扑倒,同一时间,我拿起浸过哥罗芳的手帕,蒙住她的口鼻。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米乐没有抵抗。几次呼吸后,她的身体不再抽动。我知道这种昏睡状态将会持续约三个小时。
挂锁的钥匙放在皮包里。我拿了钥匙,回到水泥打造的房间,将紧扣住链子的挂锁打开,再度回到米乐的房间。我把她皮夹里的一万圆大钞全拿出来,放到梳妆台抽屉的最里面,然后把两张一千块和铜板洒在地上。皮夹里有提款卡,而且千代星期二就会回来,她的生活应不至于有问题吧?我心想。
米乐不可能报警说有小偷入侵,这一点我非常肯定。没有什么事比警察的介入更让她害怕。
杀死段内后,我回到白河家,当时米乐还在睡觉。我看着她小嘴微张、轻轻打呼的睡脸,说了声“对不起”,这才悄悄把门关上。至于厨房的后门,我让它微开着,为的是制造有小偷闯入的假象。
那晚就算我人已经躺到了床上,也不可能睡着,激动的情绪让我毫无睡意。
(利用义足的完美犯罪。应该没问题吧?我可有留下任何破绽?这个时候,如果伊芙琳在我身边的话……是啊,如果她也在的话……)
黑暗中,我瞪大眼睛,追想伊芙琳的形影。我想见她,想和她说话,想听她的声音。可是,我亲爱的伊芙琳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5
伊芙琳·诺顿,我在美国的生活如果少了她,一切就乏善可陈了。和她共度的一年多时光,对我而言是名副其实的黄金岁月。与其说她是我的恋人,不如说她是我的全部。我们是生命共同体,少了对方,谁都活不下去。
说来讽刺,我认识她是因为被她的车子撞了,也因此而切除了左脚掌。也就是说,我失去了左脚,却换得与她相遇的机会。
我进入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头一个交到的朋友叫做比尔。比尔的哥哥是外交官,当时在日本的美国大使馆工作。而比尔的父亲是美国空军的高级将领,曾在冲绳的空军基地服役过两年。比尔读高中时曾经到日本游学过,也就是说,他们一家全都是哈日族,是十足的日本通。比尔知道我是日本人,特别喜欢找我说话,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比尔成了我最信赖的好友。
比尔对日本的相扑很感兴趣,听说他还特地拜托在大使馆工作的哥哥,帮他把NHK的相扑节目录起来用空运寄给他。说起力士的名号,他比我还要清楚。
那是在我和他认识约半年后的事。我和比尔站在大学的校门口,热烈地讨论着相扑。当时,我们上完课正准备回家,所以应该是下午三点过后吧,我们谈的是相扑技巧。
“相扑有所谓扑打的技巧,那跟拳击的出拳是不是一样?”比尔如此问道。
“拳击出拳时,通常都是瞄准对手的脸,但相扑打的却不是脸,而是对方的胸、肩部位,而且他们也不握拳,而是张开手用力推,让对方后退。”
“我看他们好像左右手轮流大力前推,这中间有什么规定吗?”
“没有规定,你要两手同时推也可以。那叫做双手推,个头小的力士让人这样一推,就会被推出土表之外。”
“喔。比如说像这样吗?”
他面向我,半开玩笑地往我的肩膀一推,力道之大,让我不由得踉跄地跌坐在地。就在这时,我眼角瞄到三口红色轿车冲上前来,之后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等我恢复意识时,人已躺在床上。床边站了一名年轻女孩以及护士。
“他好像醒过来了。”护士说道。
“我去叫爸爸。”年轻女孩说。
不久,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现身了。
“我是这家医院的院长麦可,这个是我的女儿伊芙琳。这次,因为小女开车不小心,让你受到这么大的伤害,请你务必原谅小女。我已经就现代医学的极限,为你做了最好的处置。今后撇开我为人父的责任不谈,就算得赌上美国医学的荣誉,我也会尽我所能地治疗你,就当作是对你的补偿吧。”
由于麻药的关系,我的意识有点模糊,所以麦可医生讲的话,我没有完全理解。我的身体出了什么事?是谁用什么方法把我送进医院的?我也完全不知道。
我似乎是被伊芙琳的车辗过,因而失去意识。数日之后,我才知道是她和一旁的比尔合力把我搬上车,送到这家外科医院。院长麦可先生是伊芙琳的父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因为护士告诉我,即使全加州的外科医生排在一起,麦可医生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名医。又是再数日之后,麦可医生才亲口告诉我,我的左脚自脚踝以下已被截断。他一直等我心情比较平复了,才向我说明一切。
送到医院的时候,我的左脚自脚踝以下因复杂性骨折,骨头碎裂得非常严重,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可能整个下肢都会坏死,不得已只好采取截肢手术。
伤口结痂后,我数度更换临时义足,最后终于装上正式的义肢,开始接受步行训练,不过那已经是好久以后的事了。
专业的复健师为我拟定复健课程,每日的练习都很辛苦。毕竟我是靠着后天植入的异物在走路,无法随心所欲地行进。当我无法忍受严苛的训练,身心都要濒临崩溃时,在一旁支持我的总是伊娃。
(这时我已改叫她的小名伊娃,而她也直接叫我的名字章二。)
住院的那段期间,她每天都到病房来探视我,做复健时也陪在我身边。我打算请哥哥汇来住院费用,向医院索取收费明细时,结果护士笑着对我说:“你的医疗费用就算得花上几十万美元,大小姐也都会帮你付的。”
因为伊娃父亲的好意,我成了免费吃住的病人。是我自己不小心跌倒,撞到人家的车子,错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可是出院那天伊娃却对我说:
“让你失去脚掌的人是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我很乐意成为章二的脚,陪你到天涯海角。”
“伊娃,光做我的脚是不行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成为流窜在我体内的血液、我的心、我的全部。”
虽然我的表达很生涩,但她似乎知道我是认真的。
“我好高兴,章二,能够跟你融合在一起,真是太好了。这样,我就是章二……”
“没错,而我就是伊娃了。”
我们两个同时紧拥住对方。两个躯体共有一个生命,我们真的有那样的感觉。
出院后,我依然每个星期天到伊娃家里。她家很大,有一间专办舞会用的大厅。伊娃把我带到那里,说是要帮我做步行训练,却教我跳舞。一开始我跳得东倒西歪,连步伐都踩不稳,到后来我的舞步熟练到连伊娃都佩服我,而且正确又优雅得日本人中少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伊娃。
伊娃在大学主修英国文学史,将来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推理作家。而我从国中起,就把国内外的推理小说都读遍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十分契合。伊娃的笔记本里,满满记载着她所想到的巧妙诡计和故事情节。
“在英国,有像柯尔夫妇(G.D.H.&M.I.Cole)一样的夫妻档作家。章二和我如果也能合力写一部推理小说试着发表,不知该有多好。我想那一定很快乐,说不定会让我快乐得死而无怨……”
她的这番话成为悲惨的预言。一个月以后,她帮母亲到好莱坞附近的法马兹超市买东西,在返回比佛利山庄的途中,前方急驶的卡车突然转弯,她追撞上去,被后方的来车夹在中间,二十二岁的短暂生命就此殒落。她的死实在是太突然了。
想要成为推理作家;希望有一天能像柯尔夫妇一样,和章二携手创造优秀的作品——她曾勾画的梦想让大卡车给残忍辗过,无情地粉碎了。
我心想不如归去。美国的一景一物都会让我想起伊娃,这对我来说是无尽的折磨。回国之际,我取得伊娃双亲的应允,将她的“推理笔记”一起带走。
故乡的兄长像慈父一样,张开温暖的双手迎接我。
从那天开始,我坐在书桌前,对着稿纸开始撰写生平的第一本小说。为了报答哥哥的恩情,也为了继承伊娃的遗志,我决心成为一位作家。我的处女作《苍白的密室》,其中的布局和情节就是取自伊娃笔记中所记载的。我并不觉得可耻,因为我相信这样才是完成她的心愿:“伊娃与章二”的共同创作。
冥冥中,好像有什么在支持我,我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三个月,终于完成那部作品。写完最后一章,在文章的结尾注上“完”字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我在心中呐喊:伊娃,你看!我做到了!我写出来了!我们两人共同创作的小说……。
幸运的是,这部小说得到了K社举办的推理文学大奖的新人奖。我将作者的笔名取名为“江叶章二”,是因为这是伊娃和章二[注]的共同创作,我暗自希望今后还能和她继续写下去。于是,我总是在首页上写着“谨将此书献给E”的文字……。
[注:在日本确有江叶这个姓,若以音读的方式读之,则念作“EVA(ぇば)”,与伊娃的英文谐音,故江叶章二即是伊娃和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