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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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普森·博伊德站在离他的安全屋十个街区远的坚尼街和第六大道的角落里,等着红绿灯变信号。他一边喘着气,一边擦着脸上的汗。
他没有发抖,也没有惊慌——呼吸急促和汗水是他向安全地带疾速狂奔的原因——但他却很想知道他们是如何找到他的。他跟人联络和使用电话总是非常小心,而且他总是会留意自己是否被跟踪。因此,他猜想他们一定是根据物证找来的。这很有道理——他很确信,在博物馆图书馆现场像响尾蛇一样走来走去、穿着白衣的女人,也出现在了伊丽莎白街他公寓外的走廊上。他在博物馆留下了什么?强奸用品袋中的某件东西吗?还是他的鞋子或衣服留下的蛛丝马迹?
他们是他所遇到过的最优秀的调查人员。他必须牢记这一点。
他注视着来往的车辆,回想起刚才的逃跑。看到那些警察走上楼梯时,他迅速就将那本书和从五金店买来的东西放进购物袋,抓起他的随身包及枪,再打开开关,将门把通上电。然后他踢开假墙,进入隔壁的货仓,从那里爬上屋顶,再向南逃到街区的末端。他从一个消防逃生口下到地面,接着转向西,依照他早就规划好,并且练习过几十次的路线,开始奔跑。
现在,他站在坚尼街和第六大道的交会口,混在等红绿灯的人群中,听见鸣着警笛的警车加入搜寻他的行列。他脸上没有表情,他的双手没有颤抖,他不生气,也不惊慌。他必须如此。他曾经一次次地见过这样的情况:很多他认识的职业杀手之所以被擒,就是因为他们在警察面前惊慌失措,失去了冷静,在一般性的问话中崩溃。在这种情况下,或者说在工作中慌乱紧张的人,就会留下证据或证人。情感——爱、生气、害怕——会让你脆弱。必须冷酷。
麻木……
看到好几辆警车在第六大道上加速行驶,汤普森紧紧握住他藏在雨衣口袋里的手枪。这些警车疾速转过街角,向东上了坚尼街。他们正全力搜捕他。汤普森知道,这并不令人意外。纽约最优秀的警察对有人竟敢对他们用电刑大为恼火,虽然在汤普森看来,这其实是那名警察自己不够谨慎而犯下的错误。
当他看到另一辆警车在三个街区外的一个停车标志前刹车停下时,忽然感觉到一丝担忧。警察下车,并且开始询问路上的人。接着,另一辆警车在离他约两百英尺处停下,而且有警察正朝向这个方向走来。他的车停在哈得孙河附近,约有五分钟的距离。他必须现在就上车。但是,交通灯仍然是红色的。
更多的警笛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