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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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学家是多才多艺的人。
他必须了解植物学、地质学、弹道学、医学、化学、文学和工程学。如果他知道事实真相——灰土中金属锶的含量过高,可能是高速公路上强烈的车灯闪射造成的;“faca”这个词是葡萄牙语“刀子”的意思;埃塞俄比亚餐馆不用刀叉,全靠右手抓饭吃;有五道右旋膛线的子弹肯定不是由柯尔特手枪射出的——如果他懂得这些,或许就能凭借其中的关联锁定涉及犯罪现场的嫌疑犯。
另一个所有刑事鉴定学家都十分熟悉的领域是解剖学。这当然也是林肯·莱姆的强项,何况在过去的三年半里,他每天都在和骨头与神经千奇百怪的复杂关系打交道。
现在,他只瞥了一眼杰里·班克斯拎在手中的那个从蒸气室带回来的证物袋,就宣布说:“是腿骨。不是人类的。因此它不会来自于下一位受害人。”
这是一块环状的骨头,周长大约两英寸,是用锯子整齐地锯下来的,锯齿经过的地方还残留有血迹。
“中型动物,”莱姆继续说,“大狗、绵羊、山羊之类。我估计,这根骨头曾经支撑过一百到一百五十磅的重量。但我们还是要检查一下,以确认这血迹来自动物。它仍有可能是受害人的血。”
用骨头敲打或戳刺人体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所闻,莱姆本人就经手过三起,凶器分别是牛关节骨、鹿腿骨,以及受害人自己的尺骨——那是最麻烦的一次。
梅尔·库柏用凝胶扩散沉淀法检测血迹的来源。
“我们得等一会儿才能看到结果。”库柏带着歉意解释说。
“阿米莉亚,”莱姆说,“请你帮个忙。用放大镜仔细检查这块骨头,然后把你看到的告诉我们。”
“不用显微镜吗?”她问。莱姆以为她要拒绝,但她已经径自走向那块骨头,好奇地打量起来。
“显微镜的倍率太高了。”莱姆解释。
她戴上眼罩式放大镜,附身凑向盛着骨头的白瓷盘。库柏拧亮一盏曲颈式台灯。
“先看切割的痕迹,”莱姆说,“是不规则的,还是很整齐?”
“相当整齐。”
“是电锯。”
莱姆在想,不知锯断骨头时,那只动物是否还活着。
“看到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她盯着骨头看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回答:“不知道,我看不出来。看上去就是一块普通骨头。”
这时,托马斯走了过来,瞥了一眼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