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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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和她的父亲在楼上时,莱姆跟其他人都在研究珠宝店抢劫案的线索。
但没有什么发现。
弗雷德·德尔瑞带给他们的材料都是与珠宝有关的洗钱丑闻,但都是小规模的,而且不在中城。来自国际刑警组织和本地执法机构的报告中,也没有任何与此案有关的资料。
刑事鉴定专家沮丧地摇着头,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我是莱姆。”
“林肯,我是帕克。”
这位笔迹鉴定专家分析了从博伊德的安全屋取来的便条。帕克·金凯德和莱姆寒暄了一会儿彼此的健康和家庭情况。莱姆因此得知与金凯德同居的人是联邦调查局探员玛格丽特·卢卡斯,她的女儿和他的儿子罗比都很好。
萨克斯也问候了帕克,然后金凯德开始谈正事。“收到你的那封扫描的信件后,我就一直在研究。我已经完成了写信者的描述。”
正规的笔迹分析专家从来不会从写信的笔迹来判断某个人的性格;只有在将不同的文件进行比较时,笔迹才会变得重要起来,例如,判断文件是否是伪造的。但现在,莱姆对此并没有兴趣。不,帕克·金凯德所谈的是根据写信人所使用的文句——即莱姆早先所注意到的“不平常的”用字,对书写者做出人格特征的推断。这在确定嫌疑犯时特别有帮助。例如,在林白之子案【注】中,通过对绑架者写的赎金便条的文法和语法分析,完美地描绘出绑票者布鲁诺·汉普特曼。
【注】:一九三二年,著名飞行员林白仅二十个月大的长子被绑架并撕票,是美国历史上最轰动的案件之一,被称为“世纪罪案”。
怀着一种对自己技艺的狂热,金凯德继续说:“我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你手里拿着那张便条吗?”
“就在我们面前。”
一名黑人女孩,五楼这个窗户,二日,十月,约八点三十分。我的厢型车停在珠宝交易所后面的一条巷子里时,她看到了他。看到的事情足以识破我的计划。杀了她。
金凯德说:“首先,他是出生在外国的人。是那些笨拙的句法和错误的拼写告诉我的。同样的情况也表现在写日期的时候——将日期放在月份之前。那个时间,八点三十分,是以二十四小时制来算的,这在美国很少见。”
笔迹专家继续说道:“现在,另一个重要之处:他——”
“或是她。”莱姆打断他。
“我认为是男性,”金凯德答道,“马上就告诉你为什么。他使用‘他’这个代词时,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