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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的特点是,无论他在中国作为艾莲,还是在美国作为赛斯.沃勒;除非你把矛头指向他的生活,否则他就不会主动提起。然而在国外生活的这些年,假如只以“泡在研究室辅助导师工作”来一笔带过、粉饰太平,又未免太难使人信服了。人类的某种习惯是,当他从国外回来,总要把外边的生活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要兴头十足地在那些尚未领略过异国风情的同胞面前大大的炫耀一番。所以,为了避免刘队生疑,他还是即兴编造了一些谎言,不过如果细细品味,仍能发现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自己的工作,往往总在提一些生活上的趣闻。
“美国人是不吃各种动物内脏的,”他这样说,“我曾经请一位朋友来家里做客,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盘‘火爆鸡胗’。那位美国朋友,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把那些鸡胗全都吃掉了,然后感叹这是老天赐予的食物。一周之后,我们再次相遇,他向我请教那次炒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说是也要让他的朋友做来尝尝。我便告诉他那是鸡胗,是鸡用来消化食物的器官。他听了以后,居然蹲在一边吐了出来……是不是很可笑……还有一次,我去海边玩儿,捞到了很多螃蟹,每一只光是身体就有巴掌大小。我把这些螃蟹带回宾馆,请厨师帮我弄一下,然后回到自己房间冲了个澡。等到开饭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餐桌上并没有螃蟹。我找到那位厨师询问,他指着桌上一个大盘子说道,‘这就是您要的东西!’原来他把螃蟹肢解了,切成了细细的碎块,倒上了鱼子酱、番茄酱什么的,又用土豆和花椰菜作为辅料,弄在一支大锅里,不停地翻翻炒炒,等到端上桌子,早就面目全非了……”
既然话题被引向了饮食文化,接下来刘队就问他午饭想吃些什么。艾莲刚刚回到国内,可吃的东西实在太多:热气腾腾的火锅、鲜活的醉蟹、冯家爆肚……反正都是他在外面吃不到的。艾莲选择了火锅,因为这时候的螃蟹并不肥美,而自己又刚下飞机,不想由于杂碎闹了肚子。两人商量定了,车子调了头,不大工夫,停在一家过去经常光顾的饭馆门口。
二人找了靠窗的桌子坐下,刘队用不着客气,拿起菜单,点过之后,再交给艾莲。后者补充了几样凉菜,小姐记好就退下了。午饭的钟点已过,餐馆里显得冷冷清清,这倒也挺符合他们的要求。两人攀谈一阵,热腾腾的火锅端了上来。
两人边吃边聊,艾莲注意到刘队看着煮好的鱼头发呆,就问道:“刘叔叔,怎么不动筷子啊,原来你不是最喜欢吃这锅子吗?”
“现在不太想,”刘队叹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