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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理乃生意之灵魂。
——谚语
我是个生意人。我是个有条理的人。条理终究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不过我打心眼儿里最瞧不起的就是那些对条理不求甚解却夸夸其谈的古怪的白痴,那些只注意条理二字的字面意思,但却玷污其精神实质的白痴。那些家伙总是用他们认为有条理的方法在做最无章法的事情。我想这里边有个绝对似非而是的悖论。真正的条理只适应于平凡而清楚的事务,而不可用于超出常规的事情。有谁能把明确的概念赋予这样的说法,诸如“一个有条不紊的花花公子”或“一种井然有序的扑朔迷离”?
要不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发生过一件幸运的事,说不定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会和你们一样不那么清楚。当有一天我正发出不必要的吵嚷声之时,一位好心的爱尔兰老保姆(我在遗嘱里将不会忽略她)抓住我两只脚后跟把我倒提起来,在空中晃荡了两三圈,让“这个尖叫的小恶棍”止住了眼泪,然后把我的头重重地撞在床柱上。啊,这一撞决定了我的命运,撞出了我的运气。我头顶上顿时隆起一个疙瘩,后来证明那疙瘩是一个条理器官,它有多漂亮,人们在夏天总会看到。从此我对秩序和规律的欲望就把我造就成了一个杰出的生意人。
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我可憎恶的,那就是天才。你们那些所谓的天才全都是著名的蠢材。越是伟大的天才越是著名的蠢材,这个规律没有例外。尤其是你不可能把一个天才培养成一个生意人,正如你不可能从一个守财奴口袋里掏出钱,或是从松果里提炼出肉豆蔻一样。天才们往往总是不顾“事物的合理性”而突然改弦易辙去从事某项异想天开的职业,或进行某种滑稽可笑的投机,去做那种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视为生意的生意。因为你单凭他们从事的职业就可以辨认出他们。假若你看出一个人在做进出口贸易,或从事加工制造,或经营棉花烟草,或处理任何与此相似的业务;假若你发现某人是布匹商或制皂人,或在干任何与此类同的差事;假若你察觉某人自封是律师、铁匠或医生,或任何诸如此类的角色,那你马上就可以把他视为天才,然后再根据比例运算法则把他视为蠢材。
现在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我都不是一个天才,而是一个有板有眼的生意人。我的现金日记簿和分类账将很快证明这一点。那些账簿记得非常清楚,尽管这是我自诩;我有精确而严谨的习性,时钟欺骗不了我。再说,我的生意与我同胞们的日常习惯从来都很合拍。在这一点上我并不觉得自己辜负了意志非常薄弱的父母。毫无疑问,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