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德之痛 妻妾杀夫背后的血泪真相(2 / 2)

杨媚娘每天贵气亮丽,珠翠满头;琼娘和唐菱却像两个仆人,穿着粗布麻衣。

杨媚娘和张仲大鱼大肉,山珍海味,留给琼娘和唐菱的却只有残羹剩饭。

在窒息的、炼狱般的生活中,琼娘还保持着一个大家闺秀、诰命夫人的体面,虽然每日被丈夫虐待、妾室折磨,却还是会穿上干净的衣服,让自己有些许尊严。

但高压之下必有反抗,张仲和杨媚娘的好日子终于要走到头了。

这一天,一场复仇来临了。

三、故来相决绝

一天晚上,一个名叫彭士奇的人登门拜访,此人是曾经和张仲一起参加过科举考试的好友。稍晚些,张家又来了个客人,是松江府的推官,名叫袁汝是。

俗话说,家丑不外扬。之前不论张仲和杨媚娘做过什么恶行,那都是在自己家中关上门做的事情。

但这次,张仲愈发张狂,当着外人的面唤来琼娘伺候客人。一个堂堂六品诰命夫人,像婢女一样跪地斟酒。

琼娘虽有不情愿,但依然遵循张仲的命令。只是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张仲顿时火冒三丈,觉得这是丢了自己的脸面,趁着酒劲儿,当即对琼娘又打又骂,下手毫无轻重。

张仲发泄完怒火之后,根本不管琼娘的死活,自顾自睡觉去了。

可怜的琼娘,身体上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精神肉体皆受侮辱。

张仲把娼妓明媒正娶进来的时候,她忍了;张仲让她端茶送水倒酒时,她忍了,服侍丈夫,是她应尽的本分;张仲将她的嫁衣拿给杨媚娘时,她也忍了,即便杨媚娘穿上嫁衣,她赵琼娘也还是张仲明媒正娶的妻子;张仲打她、骂她、羞辱她,她也忍了……

但就在这一次次的忍耐中,她对张仲的情分,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对尊严和体面的执着,在一次次忍耐中消磨殆尽……

摧毁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掉下来,压垮了琼娘,淹没了她最后一丝理智。

一个散发着危险信号的想法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如果活着毫无希望可言,只是为了被人折磨和侮辱,这条命不要也罢!她要反击!哪怕会毁掉自己!

张仲房中传来酒酣饭饱后的鼾声,琼娘再没犹豫,毅然决然地推开了门。

她的身后,还站着唐菱、菊花和伍一嫂。

张仲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这一觉睡下,再也没有机会见到第二天的日头。

四个女人达成共识,分别拿着刀、斧头、铁具,挥向了张仲。

金属和骨头撞击后发出一声闷响,四个女人知道再无回头路可走。要么张仲亡,要么她们四个继续被这个恶魔折磨致死。

张仲被剧烈的疼痛惊醒,还没来得及求救,头上又挨了一刀,彻底昏过去。

唐菱手持刀具,发疯似的砍向张仲的头部,那张丑恶的面部瞬间布满刀痕。

内心积压的恨意一旦爆发,便像洪水般滔滔不绝。

婢女菊花用尽全身力气砍断张仲的四肢,将无数次奸污她、踢打她的人切筋断骨。伍一嫂则对准张仲的躯体,充满恨意地砍了下去,血液迸溅而出。

接着,几个女人对着张仲一顿乱砍。手起刀落之间,张仲早已不成人形。渐渐从破碎到稀烂,变成一堆肉泥。

四个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此刻杀红了眼,把张仲剁碎后,恨意并没有消失。

她们冲向了杨媚娘的房间。

虐待她们的张仲死了,助纣为虐的杨媚娘也休想逃过此劫难!就算是下地狱,也要拖着她一起下去。

杨媚娘尚未睡去,她怀里还抱着年幼的儿子,一脸惊恐地看着手持凶器、浑身是血的四人冲了进来。

正当四人准备继续砍杀杨媚娘及其幼子时,外面传来的喧嚣声,官兵进府了。

就是这么快,四个女人当即被抓,押回松江府衙门进行审问。

不出几日,此事便在松江府传开来:松江府同知被妻妾婢女杀害,碎成肉泥,惨不忍睹。

坊内关于此事的流言不断。

张仲本是朝廷命官,琼娘又是六品诰命夫人,妻子谋害丈夫的事情虽有,但从未有过如此凶残极端的。

出了这么大的案子,别说松江府了,就连远在京城的嘉靖皇帝都有所耳闻。

他委派钦差,由松兵备道许宗鲁主持审理此案。

明朝时期兵备道是中央设立管理地方的官职,主要负责地方的军事和监察权,相当于皇帝在地方安排的眼线,许宗鲁担任的就是这一职责。

明代律法明文规定,妻妾杀夫就是破坏了尊卑之道,此种行为应「斩立决」。

嘉靖皇帝也觉得这案子影响不好,交代速办。

原本,这件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用审,照判就行。

但这时候,却有个人站出来反对这么做,此人就是案发当晚在张仲家吃酒的推官袁汝是。

四、欲语泪先流

当晚,袁汝是亲眼看见张仲像对待一条狗一样对待琼娘,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还对其施加辱骂。

因此,袁汝是想用大明律里的另一个规定,挽救几个女人的性命。

这条内容是:如果是蓄意杀人,不可免罪;但是如果本来不想杀人,却因为特殊情况不得不杀,则可以根据情况减免。另外,也要区分主犯和从犯,对这两种不同的罪犯,量刑要有所区别。

袁汝是猜想,或许琼娘是受不了这般对待,在情绪激动下才选择动手杀人,另外几位可能是她的帮凶,而非主谋。

事出有因,琼娘等人的本性并非凶神恶煞的妒妇,她们之所以有此极端的举动,想是被逼上了绝路。况且,张仲自己本身德行有失,也有过错。

琼娘死罪难逃,但若能帮其他三人争一个从犯的罪名,免除死刑,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袁汝是没有想到,那天晚上他在张家的所见所闻只是冰山一角,在这背后,琼娘等人所遭受的痛苦和耻辱远非他所能想象的。

审问的结果不尽如人意,琼娘等人并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才杀了人,杀人的念头,早已根植于四人心中。

早在广德的时候,琼娘就曾冒出过想要杀掉张仲的想法,但那个时候,她只觉得自己是因为忍受不了折磨、发了疯才有了这种念头,道德的束缚让她退却。

琼娘和唐菱原本不算亲密,只是出于在同一屋檐下的相同遭遇,才从陌生变为惺惺相惜。一天夜里,两人在一起对饮,互诉衷肠,不禁悲从中来。

聊着聊着意外发现对方也有与自己相同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原本隐藏和压制的反抗意念愈发滋长。

唐菱向婢女菊花透露了此事,商量着如何下手。菊花平日和伍一嫂走得近,也将这一计划告诉她,伍一嫂心下一横,决定参与。

四人就这么一合计,但迟迟没有动手,直到那晚导火索的点燃。

之前商量的时候,琼娘有些后悔,还有些害怕。一方面是对旧日情分的眷念,另外一方面,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走到杀人这一步!

出于这种对于极端行为的恐惧,琼娘甚至还对张仲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幻想着张仲有一天能够念及自己的好,能够回心转意,如果他能够知错就改,那她就不会想要反抗以至于杀掉丈夫。

当然,这种期待最终只能换来加倍的失望和憎恨,当张仲越来越纵容杨媚娘的恶行,越来越放肆地对琼娘等人施加虐待行为时,琼娘心中最后一丝善意被消耗殆尽。

事发当晚在酒席上发生的事情,突破了琼娘心中最后一道防线。

她再也忍受不了了!绝路之下,什么妇德,什么修养,什么人性,全都被抛在脑后,如果眼前这个人不死,死的人便会是她!

就这样,她叫来了唐菱、菊花、伍一嫂,一起行动。将张仲对她们施加的虐待和暴行加倍的还了回去。

如此的审问结果出来后,便是谁都没有办法挽救了。

案子宣判了,判书上写道「倡首宜应细剐,从恶亦服斩刑。」

意思就是:主犯千刀万剐,其他从犯处以斩首。

史书上冷冰冰的十二个字,细读之下却令人毛骨悚然。

五、茫如坠烟雾

此事过后没多久,松江府忽然天降异象,满城生出细如发丝的毛。

人人都说,那是四个女人冤魂不散的征兆,这是个天大的冤案。

史书的记载到这里就结束了,落在松江府地面的每一根毛发似乎都在诉说着琼娘等人的悲痛与冤屈。

这是一个负心书生的故事,然而,历史上还有无数文人墨客,自诩风趣儒雅,行的却是苟且龌龊之事。

他们是被世人敬仰的文豪,是风靡沙场的英雄,是一方首富,是民之父母官……竟把折磨女人当成一种风尚,用虐待女人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品味、彰显自己的富贵。

大文豪苏轼一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悼念自己的妻子,呈现在大众面前的是深情款款的人设,但很少有人知道,苏轼曾经竟然用自己的妾室换取一匹白马。

当年苏轼被贬黄州,临别之前朋友前来送行,相中了他的妾室春娘。朋友提出拿一匹白马来换取春娘,苏轼毫不犹豫答应了这个请求,美其名曰各取所需。

女人被当作了物品,被当成了交易的对象。

更有甚者,将妾作为食物和供自己享乐的活靶子,以虐待、屠杀为乐。

隋朝时期的深州富豪诸葛昂,为了和朋友比谁更富有,竟然挑选了一个妾室,让她身着华服盘腿坐在蒸笼中,再把她慢慢煮熟,变成一道菜肴端上桌。

饭桌上,诸葛昂撕下妾室大腿上的肉递给朋友,在对方的目瞪口呆下,镇定自若地吃掉妾室的胸脯,以此显示他的财富无人能及。只要钱够多,他就能够为所欲为,哪怕是吃人。

南宋的抗金名将杨政,虽然在战场大肆杀敌,屡战奇功,但残暴的行径渗透到了生活中。

人命在他眼中不值分毫,女人对他来说更是满足变态嗜好的玩物。

在杨政的府宅之中,有一条长长的密道,四周墙壁上钉满了一张张被活剥后的人皮。

一有空闲,杨政便喜欢流连在这个充满血腥味的密道中,欣赏这些「收藏品」——那些还淌着血、尚有弹性的人皮。

等到人皮被风干,失去弹性后,他便命人将风干的人皮抛入河中,接着再杀死一名小妾,制作新的人皮,继续满足他的怪癖。

如此,一批又一批人皮被钉在墙上,一批又一批小妾被处死,数不清有多少女人惨死他手。密道中的血迹早已变成密道的一部分,在墙壁上堆积了厚厚一层。

杨政之所以这么做,除了残暴,还有他极强的占有欲。虐杀,是他获取「战利品」的方式,那些妾室因此而丧命。就连最「心爱的」小妾,也没能逃过厄运。

杨政临死之际,让人当场杀掉心爱的小妾为他陪葬,一定要亲眼看着小妾死在他面前,他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以上,均是史料里详细记载过的人间悲凉,令人唏嘘感叹。

旧社会里,女人可以被亲友卖至青楼做娼妓,可以被典当给他人用于生孩子,可以被当成赏赐送出……没有决定自我命运的机会,没有被平等对待的可能。

如同琼娘这般,因反抗而杀夫者,依然会因律法的约束,被凌迟处死。

在家从父,嫁人从夫,夫死从子,她们的人生从来都不由自己。

六、万物逢春时

负心书生固然值得谴责,但更应该谴责的是那个男尊女卑的黑暗时代。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便是《婚姻法》,法律明文规定废除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

直到现在,最少有8种法律对妇女权益作出了保障。

旧中国那些遗留下来的迫害女性、压迫女性和歧视女性的种种制度被废除,传统的封建思想也在新思潮的影响下开始瓦解。

法律赋予女性新的权益,将女性纳入法律保障的对象之中,享有与男人同等的权利。

女性也不再是为家族传宗接代的工具,而是一个独立的有思想的个体,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到任何自己想要的一切,不论是感情、事业,还是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戒庵老人漫笔》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妇女权益立法保障》

《夷坚志·支乙志》

《律条公案》

《论蓄妾制及妾的社会地位——以明清时期为例。》

《小妾史》

《明代妻妾犯罪及其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