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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音乐的魅力,或者皈依了宗教,生活为这种新的兴趣所充满。另外一个孩子由于无法拥有和他同样的兴趣,被甩在后面。我想,即使是配偶的不忠,有时恐怕也不会激起如此强烈的嫉妒或如此痛苦的遗弃感。此时,嫉妒的对象还不是弃旧者不久将要结交的新朋友。这种嫉妒会到来。但一开始遭嫉妒的,是那个东西本身——那门科学、那种音乐、上帝(这时候总是被称为“宗教信仰”,或“那一套宗教信仰”)。这种嫉妒可能以嘲弄的方式表现出来:这种新兴趣“十足地愚蠢荒谬”,幼稚得可笑(或老成得可笑);你根本不是对它真感兴趣,只是想借此炫耀一下,出出风头;这整个是装模作样,等等。不久,那些书籍会被藏起来,科学标本被毁坏,收音机被强行从古典音乐节目中调开。因为情爱是最本能的爱,在这个意义上说,也是最具动物性的爱,所以,与之相称,其嫉妒心也十分强烈。它就像一只狗在被夺去食物时那样,会咆哮、龇牙咧嘴。它怎能不愤怒呢?我提到的那个孩子,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抢走了他终身的食粮——他的第二自我,他的世界坍塌了。
然而,作出这种反应的不只是孩子。在文明国家和平时期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全不信教的家庭中出现了一位基督徒,或是一个没文化的家庭中有人表现出成为知识分子的迹象,整个家庭都会与之为敌,其仇恨之深几乎无与伦比。这不单纯是(像我以前所认为的)黑暗对光明的那种固有的,客观的仇恨。一个基督教的家庭中若有人成为无神论者,情况未必比这乐观。这种仇恨是对遭遗弃、甚至遭抢劫的反应。某个人或某个东西偷走了“我们的”儿子(或女儿),他原来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现在成了他们一伙的了。谁有权利这样做?他是我们的。变化既然发生,谁知道结局会如何?(以前大家在一起时,是那样地快乐、舒适,谁也不伤害谁!)
有时候,痛苦的那方会感到一种奇怪的双重嫉妒,确切地说,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嫉妒在他脑海中相互追逐。一方面,他在想:“这一切全是荒谬的,纯粹是自命清高的无稽之谈,完全是伪善的欺骗。”另一方面,又在想:“万一——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但是,万一——其中有点道理呢?”万一文学或基督教中真有点什么呢?假如他真的进入了一个大家以前都以为不可能存在的新世界,那该怎么办呢?果真如此,多不公平!为什么非得是他?这个新世界为什么从未向我们开启?“一个黄毛丫头,一个目中无人的臭小子,这些奥秘难道会向他们揭示,而对长辈们隐藏?”显然,这种想法令人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