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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娘让我穿秋裤,都总要使用非常手段!
在商场里,暖气开得很足,可他似乎也不觉得热,连脖子上那一圈退了色的红围巾都没有解开。他或许有些营养不良,要不然就是操心过度,看起来又老又瘦,眼袋挺迷茫地耷拉着,眼神也说不上有精神。他左顾右盼,可眼珠转动起来有些费力。他的右手揣在兜里,倒不是因为冷——这里实在也不冷,而是为了护住他的那只钱包。
他的钱包,不管是皮子的,还是革的,反正都被捂出了汗。
刘紫建流连忘返之间,被琳琅满目的服饰给弄昏了头,他不愿意胡乱地试衣服,大多数男人都不乐意,至少不会像姑娘们那样脱了就穿,穿了就脱的。他只是在那里看来看去,看得服务员或隐藏在人群中的商店便衣都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他的手,永远放在口袋里,他的眼神,从没有瞥向他人的钱包或财物。
他是来买衣服的,买在同学会上穿的新衣服,仅此而已。
末了,在商场里来回了半个多小时,他总算出了手。他看上了一件有些英伦风情的外衣,中长款,该怎么形容,反正福尔摩斯那个年代,英国人经常穿的就是那种衣服式样,只是短了一截。刘紫建看中的,更多的是它的价位——七百九十九元,这是他能接受的——看了看号码,好像是他能穿的,也没有试,就把它摘下来走向服务台。
小姐正在忙得不可开交,抬头看看他:“先生,您买这件?”
“啊!”这给他提了个醒,他当真要花八百块钱买这件衣服吗?他挤出个古怪的笑容,拖延了一点点的时间。是的,他需要这件衣服,人靠衣服马靠鞍,最终,他狠狠心点点头。
拎着袋子,刘紫建走出商场。外面小风一吹,他卖力地咳嗽起来。
如此过程周而复始地又重复了几遍,他先后买来了外衣、西裤和衬衫,也全然不顾衣服搭配是不是好看,是不是有点像是个卖保险的经理。他与社会脱节了好长时间,因此也不太懂这些东西。
他拎着袋子们往家走,然后和其他人一样涌入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
钱包里还剩下三百多块钱,他还可以去理个发,把自己整得年轻一点,新潮一点。
这样挺好,毕竟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将穿着这身衣服欣然赴死!
与现在寒酸的打扮相比,也许这是他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