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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赵伊娜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机构的工作人员找到他的家属时,他们本来是坚决不同意捐赠的,你应该知道目前还有很多中国人是无法接受器官捐献这种做法的,他们认为这是对死者的不敬。而且虽然死者签署过捐赠协议,但如果家属不同意,我们也是无法强迫的。但在机构提出会支付一大笔钱作为慰问金后,他的那些家属们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因为这笔钱的分配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工作人员把现场视频传给我时,如果不是刘老先生急需心脏救命,另外又有两个患者等着眼角膜重见光明,我真的想拒绝这个···交易···。”
虽然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但我还是认可了赵伊娜用的‘交易’这个词。本身沃夫调查机构向捐赠者家属提供慰问金这件事就等于变相的进行了器官交易,也许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慰问金的说法是打了一个擦边球,但最起码也是违反了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是不值得提倡的。相信那个捐赠者在签署眼角膜捐赠协议时并没有任何利益驱使,他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内心的善良,可他应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亲人会因为他的这个善举而发生争执,甚至可能反目成仇吧。
都说医院里是最能看清人性的地方,事实也是如此。我想到了这几天在医院里听病房护士说过的一件事。
刘老道刚转到京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没几天的时候,医院里接诊了一位病人。大哥四十来岁,自己经营着一间不算大的公司,谈不上大富大贵,但日子也是小康之上。可能是因为操劳过度,所以年纪轻轻就突发了脑淤血,送到医院时人已经快要不行了,几经抢救这才勉强保住了性命,但随之也有死亡的危险,所以一直住在ICU病房里。
医院的ICU是这个世界上最烧钱的地方,一天的费用没个几千上万根本下不来。大哥一住十几天家属有些受不了了,便悄悄的找到主治医生询问病人到底能不能痊愈。医生的话很明确,命是可以保住,但需要长期在ICU接受治疗,而且即使能治好,以后也不可能像生病前那样再出去工作了,简而言之就是大哥以后赚不了钱了。
家属听了医生的话以后回去一商量,就找到医院提出要给大哥转院,京城医大附院的费用太高,他们准备将病人转去偏僻点的小医院,那样可以节省一大笔医疗费用。但同样的,小医院里的医疗条件和设备根本没办法和大医院的比,所以家主的这种做法根本就是放弃了对病人的治疗,转院后大哥只能是等死。家属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既然大哥以后都不能赚钱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