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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她们很快乐。爱丽丝还带她去他们的打字机公司参观来着。简看到公司办公室外面墙壁上的铜字“奥斯汀”这个词,简直得意得不得了:这是他们家的公司!
她并不歧视商人,奥斯汀家的先祖就是商人,所以亨利现在成为商人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家肯定有善于经商的血统,钱能带来的好处,她知道的很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评论区有读者指出,我是不是把女主的才华夸张了,文案列举的名家是不是显得女主太玛丽苏了,我的答复是:不!
有人狂批简·奥斯汀格局小,只描写乡村士绅阶层那么一点儿情感与邻里的破事,也有人认为,简·奥斯汀可以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是英格兰的瑰宝作家。我自认人设与事业线可能会有古早风,但爱丽丝要成为生前就被人称颂的大作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简·奥斯汀(1775-1817),爱丽丝·奥斯汀(1789)。
玛丽·雪莱(1797,1818年发表《弗兰肯斯坦》)、巴尔扎克(1799,1829年发表《朱安党人》)、雨果(1802,1822年发表《颂歌集》)、大仲马(1802,1829年上演《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乔治·桑(1804,1832年发表《安蒂亚娜》)、爱伦·坡(1809,1827年出版《帖木儿及其他诗》)、柯南·道尔(1859,1887年发表《血字的研究》)、洛夫克拉夫特(1890,1917年发表《坟》)。
以上所有作家全都出生在本文时间线(1795年)之后,全都生活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全都成名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视一位19世纪初期就成名的年轻女作家为楷模与偶像,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