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七日后,我想去哪儿便能去哪儿。

一刻钟后,心头血浸透名字的每一个笔画,我舒出一口气,转身,沿着忘川,往冥府的方向走。

每走一步,心口都传来钻心的疼痛。

仿佛有无形的力量,捏碎了我的心。

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

我想,孟婆说的对,取心头血真的太疼了。

“砰!砰!砰......”

我抬起头,眸中一朵朵烟火于鲜红色的鬼月下炸开,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上一世,也是这样的烟火下,我满心欢喜的嫁给了历劫归来的姜远珩。

那时,我是万千女鬼口中艳羡的对象。

她们说威武不凡的阎君真是爱惨了我。

事实的确如此。

为了我这么一朵曼珠沙华,堂堂天界战神自降身份来了冥界当王。

我有次伤了脸,郁郁寡欢,他想也不想就予我半身神骨神血,替我疗伤。

鬼使们惊骇不已,跪求他爱惜身体。

他却说:

“簌簌不虞,我心痛如绞。”

“莫说只是舍了这半身骨血,只要簌簌能展颜一笑,即便粉身碎骨,我亦甘之如饴。”

就连他之所以会去凡间历劫,也是因替我驻颜失了太多骨血,神力不稳,不得不借轮回之力重塑神躯。

轮回之前,他舍不得与我分别,亲手于三生石上刻下他和我的名字,又怕我孤寂,寻来一只漂亮的灵狐幼崽陪我。

那时,烟花之下,他深情的眸子里满心满眼都是我。

“簌簌,等我回来我们就成亲好不好。”

“神也好,鬼也好,上穷碧落下黄泉,我要和簌簌生生世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