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江家的女儿,我是江近月。

近月不重要,姓江才重要。

“阿月,不要受委屈,不要吃苦,你喜欢谁,谁就可以做太子。”

当年尚且年少的我还不懂这句话里的野心和欲望,我只知道说我喜欢沈煜。

他就真的做了太子。

可后来京中就只剩我一人,我太久太久没有再见过阿娘,

久到我都要忘了她说的这句话,

久到我都要忘了,

沈煜没有我,

就什么也不是。

再醒来已经过去了两日,

我落水一事已经在京中闹得沸沸扬扬,就连太子都进宫请了几次的旨,

他说我当众被小侯爷救下,已然没了清白,太子妃德不配位,请陛下下旨解除婚约。

可直到我伤好那日,

也没有任何旨意从宫中传出来。

听闻东宫里摔了几件上好的青花瓷,太子殿下大发雷霆,甚至当朝质问礼部,

是不是非要他娶一个名节败坏了的女人。

这话传到我耳朵里时,我刚收到北疆传来的家书。

喜儿又气又急,

“小姐,太子殿下这么败坏您的清白,万一,万一陛下真的下旨怎么办?”

“您快进宫去求求陛下......”

求?

我垂着眼睛冷笑,求就有用吗?

沈煜特地选在花朝节那日,不就为的是堵不住悠悠之口吗?

我的清白,我的性命在他眼里不过是可以利用的工具。

他厌恶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他不认命,

难道我就想认命吗?

“不急。”

我笑:“一定会有人比我更急的。”

沈煜身上有一种近乎愚蠢的天真,他太早的被封为了皇太子,以为连皇位都理所当然的是他的囊中之物。

可原本这世上的很多事,就不是他说了算的。

他敢设计我,

就得付出代价。

果然那天夜里陛下传旨召我进宫。

沈煜跪在御书房里,

赤裸着后背,全是纵横交错染血的鞭伤,

近乎去了半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