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2 / 2)

莺歌已失 湷烟树 721 字 2个月前

「莺莺,如果不是当年林莺歌爱慕虚荣,抢占了你的身份,我们说不定又会错过了。」

「你眼角的痣真好看。」他虔诚地吻上林莺歌和我外貌的唯一不同点。

「你当年给我捐肾落下了病根,还好有好心人器官捐献,我会爱你一辈子的。」

陆时安深情告白。

闻言,我倍感震撼,急得想要去推搡陆时安。

可我的灵魂只能一次次穿过他的身体,我碰不到他。

我想辩解,却发不出声音。

就算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陆时安对我也没有半分信任,他宁愿相信林莺词的一面之词。

他怎么不动动脑子想想呢?我每年的薪酬除了生活,大部分都献给了慈善事业。

怎么会爱慕虚荣,又怎么会为了抢走林莺词的身份放弃我小半生的戏曲事业呢?

只不过是他的心里只有她罢了。

我还记得我和他的新婚之夜,下半夜他借口加班离开了。

那天是个暴雨天,全城停电。

我害怕求他留下来陪我。

可他却怒斥我:「林莺歌,你能不能别装了,别总是想要插足我的人生行吗?你这样只会让我对自己的选择后悔!」

我追上去想质问他,全城停电你能去哪里加班呢?

可话未开口就被他推倒在地,我的腰撞在桌角痛的眼泪都下来了,可他依旧摔门而出毫不犹豫。

外面雨很大,依旧阻挡不了他奔向她的脚步。

后来我才知道,那晚,他跨越半座城市,爬了18楼,满头大汗,浑身湿透,终于见到了他的爱——林莺词。

林莺词是我双胞胎妹妹,我们一起从福利院长大。

后来我继承了院长的戏曲事业,而她却果断地与我们划清关系,只身一人跟着一个华侨富豪去了美国。

我不知道陆时安和她又是怎么认识的,可我想一定不像我和他的相识那样。

彼时的陆时安就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长了,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喝得醉醺醺地被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拖着。

是我路过喊人救了他,我也很俗套地对他一见钟情,后来甚至愿意捐肾给他。

在我猛烈地追求下我们很快就在一起了。

可后来我才知道,他不爱我,我们之间的一切都是我挟恩图报。

「莺莺,明明是姐妹,她怎么就不能和你一样呢,只知道挟恩图报,我都把一辈子给她了,她还想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