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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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你在看什么?”萨克斯看到他仰望着天花板。
“我想也许他之前就干过这样的事。”
“什么意思?”
“假设作案的目的或动机是偷那幅油画,呃,这根本不是一次得手。这不是一幅雷诺阿的画,卖个1000万美元后,从此洗手不干。整件事感觉像是冒险行为。凶手偶然发现了一个逃脱罪名的好方法,他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被人阻止。”
“嗯,有道理。那么我们应该看看有没有其他盗画的案子。”
“不,他为什么只偷画呢?可以是任何东西。但是要有一个共同点。”
萨克斯皱起眉头,然后说:“谋杀。”
“完全正确。既然罪犯陷害了别人,他就不得不杀了受害人,不然会被认出来。给负责谋杀案的人打个电话,有必要的话就往家里打。我们要寻找同样的犯罪模式:一个潜藏的罪行,可能是盗窃案,受害者被杀,有很多间接证据。”
“还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联系。”
“很好。”他说,一想到他们也许会有所突破,他就兴奋起来,“如果他依法炮制的话,总会有个匿名的目击者给911打电话,提供具体的确认信息。”
她走到实验室角落里的桌子前,坐下来打电话。
莱姆往后仰着头靠在轮椅上,注视着正在打电话的女友。他注意到她的拇指甲缝里有一道干了的血痕,被红色直发半掩着的耳朵上隐约可见一块伤疤。这是萨克斯的经常性动作——挠头皮,咬指甲,在身上留下一些小伤小疤。这既是习惯使然,也是压力所迫。
她点着头,做记录时,眼神显得很专注。他的心跳加快了虽然他感觉不到心跳。她得到了有价值的信息。钢笔没水了,她把它甩到地上,立刻抽出了另一支钢笔,就像她在实战射击比赛中迅速拔出手枪一样。
10分钟后,她挂断了电话。
“嘿,莱姆,有啦。”她坐在他身旁的柳条椅里,“我刚和燧发枪通了话。”
“啊,这个人选得好。”
约瑟夫·弗林提克【注】的绰号有意无意地让人想到了那种旧式的手枪。莱姆刚入行时,他就已经是一名凶杀案侦探了。在他漫长的侦探生涯里,这个急性子的老家伙几乎对纽约市所有的谋杀案都了如指掌,对纽约市周边发生的很多案子也非常熟悉。像弗林提克这样年纪一大把的人,本该安享天伦之乐才对,可他星期天还在工作。对此,莱姆也不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