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婉笑了,她拍拍陆兴的手:“我会一直这么好。”
这种酸话说出来,我一个灵魂都起鸡皮疙瘩。
太肉麻了。
肉麻死了。
我最不喜欢听这种话了。
好在沈婉没这么对我说过。
天降终究抵不过竹马。
而陆兴和沈婉不仅仅是青梅竹马,还订过婚。
后来沈婉家破产了,陆家长辈便退婚了,还送陆兴去了国外,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而我,便是这时候出现在沈婉身边的。
那时我刚从设计学院毕业,到处投简历找工作,在人才市场,我见到了孤单坐在角落的沈婉,
彼时她一身长裙,长发及腰,坐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颇为落寞。
那一瞬间,我知道,我陷进去了。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清冷的女孩。
更让我惊喜的是,她清冷的外表下一旦笑了,就像深夜里的昙花,美不胜收。
我见过她熬夜做项目的样子,她的神情是我没见过的严肃,眼里透着野心。
鬼使神差地,我留在了她那个只有几个人的小公司。
沈婉无疑是有能力的,三年时间,沈家东山再起。
沈氏拿到第一个项目时,全公司举行庆功宴,沈婉笑得明媚:“裴元,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我目瞪口呆。
随即点头承认了。
我喜欢沈婉。
全世界都知道,除了沈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