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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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连第二颗子弹也错发了,绝不恋栈,收拾枪具就走。
鹰比其他杀手都要重视效率,遵守杀手应该遵守的任何规范,可说是一个无聊至极的刻板家伙。
比起那些视任务完成为自尊的杀手来说,鹰相信自律比其它的东西更能让自己生存下去。这样的杀手,根本无法成为小说家笔下脚本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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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是鹰最喜欢的工作时间。
九成杀手都喜欢在黄昏扣下板机。
日夜交替,光影赭红,衬抹着生死分离的惆怅。如果有杀手里也有兼差诗人,多半也会为血溅黄昏的愁绪赋辞吧。
林森北路三段,某栋二十七层高楼,天台。
下午五点,鹰点燃第一只烟,架好狙击枪。
五点十七分,烟熄了。
一辆白色奔驰停在新开张的居酒屋前,秃头肥佬在黑帮小弟的簇拥中下车,神色睥睨。
就跟牛皮纸袋里的照片一样。目标。
“鼻子鼻子鼻子……眼睛!”鹰念着童年游戏里的规则语,扣下板机。
咻。
肥佬的左眼多了一个血红色瞳孔,眉头皱了起来,嘴巴开得老大,大概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忘了去办。
透过瞄准器,鹰看见肥佬后脑的浆汁溅洒在委托人的亚曼尼西装上。
委托人兀自握着肥佬的手,表情看起来震惊至极,十几个小弟乱成一团,有的不断往高处张望,有的惊惶地找掩护。
“好好演场戏吧。”鹰将一朵黄花放在天台上。
将瞄准器拆旋拆下,枪身各部份一一分解,有条不紊地放妥在银色公事箱里,鹰打开天台安全门,慢慢走下楼。这栋大楼没有在楼梯间装设监视器,鹰已经事先探查过。
附近的街口已围满警车与记者,黄色的封锁线拉得像蜘蛛网似的,一身是血的委托人正接受sng记者访问。
“老百姓好端端的走在街上都会被杀,警察干什么吃的!我还能说什么?这城市已经疯了!”委托人愤怒地看着镜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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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这城市就是如此。
委托人的部份余款两个礼拜后汇进了鹰在瑞士银行的秘密户头,还在”死神”约了个饭局。
鹰每星期会确认一次自己的银行户头,如果出现所谓的”前金”,他就会出现在这间叫”死神”的餐馆吃饭,等待委托人自动将装着目标照片的牛皮纸袋,推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