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流淌着刷子的血液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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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起去了家中餐馆,一边吃饭,一边聊当地的风土人情。
“这里中国人很多,各国人都有,能吃到各国美食。”休斯顿介绍说:“不过这地方太冷了,冬天经常有雪暴,前年我来打客场遇到了一次。”
论城市规模多伦多应该在第一档,可惜在加拿大,区域发展不如美国,加上地域、税赋等原因,联盟愿意来这里打球的人不多。
杨瑞完全能理解,猛龙的困境其实从它正式进入NBA时就已经注定。
1995年,NBA联盟出于国际化的考虑,在加拿大建立了两支球队,一支是温哥华灰熊,另一支是多伦多猛龙。
温哥华情况更糟,未来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1999年灰熊用榜眼签选中了史蒂夫·弗朗西斯,结果弗朗西斯拒绝加盟,灰熊始终无法劝说弗老大回心转意,只好将他送到火箭。
灰熊在温哥华待了6个赛季,根本没有球星愿意加盟,球队每个赛季的战绩都很烂,从来没有一次胜场超过25场,球队上座率更是惨淡,每个赛季要亏损数千万美元。2001年,灰熊老板赫斯利被迫将球队搬往美国的小城市孟菲斯。从此,加拿大只剩下猛龙一支球队。
在杨瑞前世,猛龙有过几个球星,卡特、波什、洛瑞、德罗赞都是花时间培养的。
下午,休斯顿带着杨瑞逛了几个有名景点,晚上一起回酒店,有球迷等待在门口索要签名。
其中有几个人是找杨瑞的,全是华裔。
还有个两鬓苍苍的老球迷一脸忧国忧民的问了杨瑞好几个问题:“中国的同胞现在是不是还吃了上顿没下顿?冬天挨冻夏天挨晒?饱受政府迫害?”
杨瑞哭笑不得,中国改革开放没多久,很多早期移民的人,对国内认识好像还停留在文革时期。
他不愿解释太多,就回了一句“我在纽约长大的。”
告别球迷,杨瑞又和休斯顿在酒店吃自助餐。“阿兰,谢谢你今天为我当导游。”
“不,应该是我谢你,如果不是你来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增加球权,可惜我还没能达到你的预期。”休斯顿笑道。
杨瑞预测休斯顿做外线核心能场均20+,现在他场均只打28.8分钟,出手次数升到了14.2次,砍下17.3分2.7篮板2助攻。他出场时间比上赛季少,得分多了,三分命中率高达42.8%,一场投中2.3个三分。
这是典型的战术受益,休斯顿之所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