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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清澈的脸,我真的好喜欢她。忽然,我有一种冲动,想要亲吻她的嘴唇。
不!我有什么资格?一个被所有人瞧不起的流浪汉,一个谁都记不住的X。何况,阿香现在昏迷不省人事,我这不是乘人之危的揩油吃豆腐吗?
我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势,幸好都是些皮外伤,她的昏迷应该只是暂时的。我有些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守着她,直到她睁开眼睛?
突然,她的眼皮微微颤动,眼看就要醒过来了,我悄悄躲进黑暗角落里。
阿香醒了,看着车里的死人、被卸下的车门,她明白了。
“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车库里回荡着她孩子般的尖叫,她并不感激我救了她。
她那小小的身体摇晃着离开这里,走上通往超市的楼梯。而我蜷缩在角落中,低头落下眼泪。——我好后悔,为什么没跟她上去?我明知道她一心求死,明知道她已近疯狂,为什么不跟着她以防不测?是因为不敢再看到她的眼睛?
不久,她死了。当人们抛下她的尸体离去后,我从黑暗中钻出来,重重跪倒在她跟前,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我偷听幸存者们的谈话,才知道阿香犯下的罪孽。我也不恨杀死阿香的那个人,因为她已是必死之人了。我只恨我自己,不能给她任何帮助,更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能一个人躲在地下看着她的尸体……
两天后,正太来找我玩。我劝他快点回去,他妈妈肯定很着急吧。这时,我听到一阵脚步声。我和正太躲在货架间,看到那个叫陶冶的超市员工下来了。他没走几步路,就被那条狗熊般的大狗扑倒,眼看就要被咬死了。
我上前直接一脚蹬在大狗腰上。它翻滚到地上,发出一声大吼,刚要再扑过去,我瞪着眼珠子高声叫骂:“畜生!滚!”虽然它可以眨眼咬断我的脖子,却露出害怕的眼神,很快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会动物的语言——从一位老叫花子那里学来的,他已流浪了八十多年,经历过南京大屠杀,见识过三年自然灾害人吃人。他不但去过中国每一个地方,还去印度、前苏联、欧洲多国要过饭。他在重庆见过蒋委员长,在开罗见过罗斯福总统,在莫斯科见过戈尔巴乔夫。他最早学了狗话,后来学会猫话,最后竟学会说老鼠话。无论他走到哪个角落,身后都跟着一大串野猫野狗。我是老叫花子的关门徒弟,当他传授给我这些动物语言后,就坐在地上睡着再没醒来。我半夜里把他拖到街心公园埋了,也不枉师徒一场。
我可以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