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3 章 校花和鬼火少年(1)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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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天因第一次遇见赢舟是在春天。
那一年他18,刚成年两个月,来到A市的第四年。
裴天因父亲是汉族人,母亲是彝族人。他的妈妈还是黑彝,彝族里的婆罗门、奴隶主。按照当地习俗,甚至只能嫁给同为黑彝的彝族人,不准和外族通婚。
那个汉族男人只来了一次,听说是来地质文化考察的。然后再也没回来过。留下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彝族姑娘。
裴天因从小就不受家里人待见。尤其是他妈远嫁之后,把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里。饿肚子也是常有的事。
好在裴天因也有自知之明,初中一毕业,就扒着黑车的后车盖,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一路从寨子扒拉到沿海的省会。他应该是有点反骨在身上的。
A市是好地方,路边的电视里都说这里能赚钱。
一开始总是很难的。
他干过刷碗工、传菜员,进厂打过螺丝。最后,是一家夜总会收留了他。
当年的夜总会都不怎么正规,裴天因在里面当服务员。他话少,干活勤快,又很快从服务员升级成领队。每个月工资有三千五。在这个人均工资才1800的A市来说,属于高收入群体。
他十七岁就很高了,一米八几。肤色是从小晒出来的小麦色,双眼皮褶子宽得像是一条河,深眼窝,鼻梁又高又挺。
裴天因对未来是有规划的。他想存够钱,在A市买套房子。然后就从夜总会辞职,盘一家小店或者学一门手艺。
最近政策一直在收紧,夜总会又涉了点黑,怕是干不长,他看得很清楚。
就是没想到他在夜总会里干得太好,又无父无母,硬是被提拔成了道上的帮派成员。
老板说他眼神凶,像狼。养好了能镇场。
如今,狼崽子就坐在面包车的后座上,手里拿着根长棍,望着窗外不停往后退的行道树,发呆。
因为天生凶狠的眼神,谁也看不出他在划水。
他在帮里被叫做“四毛”。
“四毛啊,”开车的领班是大光头,穿着背心,露出胳膊上的花臂纹身,语重心长,“这次来,主要还是带你熟悉业务。你是第一次干催收,多学着点。”
裴天因一向寡言少语:“嗯。”
领班叫陈盛,一年前刚被老大提拔,从会所男招待,摇身一变,成了某金融公司安保组组长。
说是组长,但其实也不去公司上班,属于没正式劳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