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3)(2 / 2)

部落首领和祖巫却不认为几名雄性有错。他们非常愤怒,集结了许多勇士去围杀金毛狮子,出于嫉妒心,艾迪暗中吩咐首领把那只雌性也一并杀掉。一个小鹌鹑已经足够让他恶心,不能再来一个。若非小鹌鹑懂得辨认食材,祖巫想多留他几年,把他脑子里的东西全都掏空再杀死,艾迪早就动手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去,刚走到半路就遇见一大群野兽的伏击。素来只在丛林深处活动的剑齿虎、曼巴巨蛇、箭猪、巨熊,甚至还有一只长鼻象,全都混在野兽大军中,对兽人勇士发起进攻。

这些野兽莫不是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王者,只单独行动,从不群聚。正所谓王不见王,他们一旦相遇,必定要斗个你死我活。但现在,它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反倒把矛头齐齐对准兽人勇士。

勇士们吓傻了,他们的武器根本无法刺穿挡在最前面的长鼻象的皮肤,它抬一抬脚就能把他们踩成肉泥。首领很果断地让大家逃命,本以为今天会死在丛林,却没料跨过一条小溪后,野兽大军便不约而同地停下,隔岸冲他们怒吼,随后慢慢散去。

一场危机莫名发生又莫名化解,所有人膝盖一软,跪了下去,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

首领招呼大家回去,将此事告之祖巫,想问问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几千只野兽组成的大军,足够荡平这座森林内的所有部落。

祖巫也很费解,表示要向兽神祷告,希望兽神能给予提示。

两人都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却没料从这天起,只要他们跨过那条小溪,就会遭到所有猛兽的围攻,退回小溪另一头,猛兽们又陆续散去,情况诡异得很。

越过小溪就是巴岩部落经常狩猎的场所,若是那里不能去,部落雄性只得前往西面的丛林。西面丛林树木更为茂盛,空气更为潮湿,是嗜血蝙蝠和白骨幽兰大量繁殖的地界。它们个头虽小,杀伤力却远在绝大部分猛兽之上。

嗜血蝙蝠不出动则已,一出动就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能在瞬息间把一头成年长鼻象吸成干尸。更要命的是,它们五感非常敏锐,哪怕踩在厚厚的青苔上悄无声息地前行,也会被它们探测到,然后蜂拥而至。

白骨幽兰是一种花,本身无毒,香味却非常浓郁,能笼罩住方圆百米的范围,只需闻见一丝余味就会陷入沉睡,直至死亡,腐烂后的血肉会成为供养它的肥料。这种花的周围常常铺满森森白骨,从而得名白骨幽兰。

相对于阳光明媚、野兽众多的东面森林,西面森林简直是地狱。现在东面去不了,西面不能去,南面是看不见尽头的绝壁,高达万丈无法攀越,便只能去北面。那里是达达部落的领地,若与他们争夺猎物,一场流血冲突难以避免。

自从小鹌鹑试着融入部落,巴岩族的兽人已经很久没尝过饥饿的滋味了。想想以前总是饿死人的日子,他们感到非常恐惧。虽然地窖里还有存粮,但所有人都笼罩在愁云惨雾中,甚至有人放出风声,说这是兽神对巴岩部落的惩罚。

兽神降罪部落,必定是祖巫没能尽到职责,这对祖巫的地位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他与首领密谈过后,不得不咬牙将几只漂亮雌性送给达达部落,以交换在他们领地打猎的资格。艾迪感到机会来了,立即提出把小鹤鸦送走。

“不行,他脑子里的东西很珍贵,不能让别的部落知道。”

祖巫立刻否定。巴岩部落之所以能储存那么多食物,全是小鹌鹑的功劳。他认得许许多多能食用的植物,甚至还会种植它们。留下他有利于部落的壮大。

“但是他最近并不与部落里的雌性来往,也不肯与部落里的雄性结为伴侣。他再也不向我们传授有关于新食物的信息,反倒与那只流浪雌性越走越近。我猜他很有可能逃离部落。他是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不会再帮助我们,与其留下一个随时会背叛的人,不如用他交换最后一点利益。如果您担心他帮助达达部落,不如让人把他的舌头割掉,这样便什么麻烦都解决了。”

艾迪笑得十分恶毒。

首领有些舍不得小鹌鹑,却不敢反驳,于是看向祖巫。祖巫沉吟片刻,摆手道:“那就把他送走吧。让人在路上割掉他的舌头。”

燃烧的火把被一阵旋风吹得摇曳,明灭的火光映照出三张阴暗的面孔。

小鹌鹑最近一段日子过得相当舒坦。东面森林成了巴岩部落的禁地,他却依然能自由出入。当然都是偷偷瞒着族人前往,不敢让他们察觉。

这些天,巴岩部落最热门的话题便是兽潮,他们想不明白那些野兽为何要联起手来攻击兽人,而且只攻击巴岩部落的兽人。他们想从祖巫那里得到答案,但祖巫支支吾吾,自己也说不清楚,于是大家全都很绝望,认为是兽神的惩罚。

小鹌鹑暗搓搓地笑了,因为他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那哪儿是兽神的惩罚,而是兽王的惩罚。他们得罪了金毛狮子,自然不能在他的地盘狩猎。

没错,越过小溪便是金毛狮子的领地,小鹤鹑经常看见他沿着小溪撒尿,把自己霸道的气味留在领地边缘。森林里所有的猛兽都不敢在他的地盘放肆,更何况区区一个兽人部落。

暗爽归暗爽,看见饿得呜呜直哭的兽人孩童,他依然会心软,想着改天求求男神,让他通融一下。

但这个念头刚兴起,部落里就发生一件大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几名勇士前往北面森林与达达部落谈判,回来遭遇一群箭猪的攻击,死了几个人,还有很多人受了重伤,需要族人去抬回来。

受伤的勇士中便有当初把小鹌鹑救回部落的雄性,名叫坤,与首领一样属于苍狼族。他实力很强,现在已是五级勇士,在部落里排名第二,一直想成为艾迪的裙下之臣。艾迪对他也很有好感,曾暗示过会选择他成为自己的伴侣之一,两人之间只差一个正式的结契仪式。

或许因为雏鸟情节,小鹌鹑对坤很不一样,谈不上爱慕,但好感却有很多。得知他欲与艾迪结契,还独自生了几天闷气。

现在听说坤受伤严重,他把那些不愉快全都忘了,沿着绳梯滑落绝壁,朝位于底层的坤的洞穴走去。

绝壁高达万丈,老人和身体强壮的勇士住在底层,便于行动和防卫。膝下育有孩童的雌性居住在第二层,往上走便是单身雌性的住所。小鹌鹑“吭吭哧味”地爬了五层绝壁,终于下到地面,发现每个受伤雄性的洞穴前都围着一圈人。

他挤进去,正好看见艾迪把一种黑褐色的泥涂抹在坤露出森森白骨的腿上。他左腿被箭猪的利齿撕开一条长达一尺的伤口,骨头裂开了,好在没断,也没错位。

小鹌鹑看看艾迪捧在手里的黑褐色泥团,又看看坤血肉模糊的伤口,顿时脸都绿了。围在门口的雌性羡慕地说道:“还好有艾迪在,否则坤死定了。”

有人附和:“是啊,神药可不是谁都能享用的,而且还一次性用这么多。”

“艾迪人真好,怪不得那么多勇士喜欢。”

各种溢美之词钻入耳膜,令小鹌鹑微微反胃。艾迪却很得意,用泥巴盖住伤口,又留下剩余的那部分,这才在坤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

小鹌鹑等看热闹的人全散了才悄悄走进洞穴。坤躺在冰冷的石床上,即便陷入昏迷,眉头也紧紧皱着,像是很不舒服。

能舒服吗?受了那么重的外伤还敷这种泥巴,纯粹是找死。小鹌鹑将盛放黑褐色泥团的龟壳远远挪开,鼻端依然残留着它散发出来的腐臭味。

在兽人看来,这团泥是神药,在他看来却是比粪便更污秽的垃圾。部落里供奉着一尊兽神雕像,每当部落获得丰收,祖巫就会把第一头猎物的血液倾倒在雕像上,请兽神与他们一同享用丰收的果实。

巴岩部落建立至今已过了几百年,每年都要往雕像上倒血,一层干透又倒一层,久而久之,雕像表面竟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腥臭难闻的血泥。里面繁衍了多少细菌,小鹌鹑一点儿也不敢去想,打扫供奉兽神的洞穴时,他甚至要用丝绒草堵住鼻孔才能抵御住那股熏人的恶臭,更不敢靠近雕像三米之内。

但祖巫却觉得这层血泥蕴含着神力,最喜欢将它赐给族人以达到笼络人心的目的。谁若是得了重病,最向往的东西必定是祖巫赐下的混合着一小粒血泥的黑褐色“圣水”。他们坚定地相信,饮下“圣水”,便是濒死的人也能活过来。

小鹌鹑不知道这种流言是怎么传出去的,那种脏水别喝死人都算是好的了。所幸他在部落里地位卑微,从未得到过祖巫的恩赐,否则真想当场死一死。

现在,艾迪把满是细菌的血泥涂在坤的伤口里,被感染几乎是注定的。小鹌鹑非常着急,他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坤死掉,于是掀开坤用树叶包裹的伤口,想把那层泥清理干净。

他用薄薄的沸水煮过的木片一点一点刨除泥层,剧烈的疼痛致使昏迷中的坤醒过来,虚弱开口:“你在干什么?”

“我、我想看看你的伤口。”

小鹌鹑结结巴巴说道。

坤觉得自己的大脑像一座火山,快要喷发了。他扶住额头,交代道:“不用看了,没什么大不了。艾迪已经为我求来神血,过几天就能恢复。”

能恢复才怪!小鹌鹑暗暗反驳,面上却不显,见坤冷汗淋漓,脸颊潮红,像是在发烧,连忙让他躺好。

腐败的血液是各种致命细菌的温床,这种血泥的毒性远远超出了小鹌鹑的预料。这才过了几十分钟,坤的伤口已经感染了,若是不尽快消毒上药,将面临截肢的危险。然而部落从不供养雄性,一旦他们失去狩猎能力,就会被扔进丛林自生自灭,这对坤来说同样是死路一条。

小鹌鹑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见坤彻底失去意识,连忙打来沸水将他伤口清洗干净,用含有止血功能的树叶层层裹住,然后跑出去采药。

他倒是想找一个人为坤做冷敷,免得坤烧死,但谁会听从他的请求?在族人们看来,小鹌鹑除了胡言乱语,神神叨叨,没有别的本事。说不定他们看见坤处理干净的伤口,还会把血泥重新涂回去,并且责骂他恩将仇报,不知轻重。

小鹌鹑没有办法,只能扔下昏迷中的坤,独自进入丛林深处。好在他常常与男神一起行动,身上沾满了金毛狮子的气味,丛林里的野兽不敢攻击他。

寻找了整整一天才把所需药材找齐,他匆忙回到族地,看见的却是堵在门口、面沉如水的艾迪。他掐着腰,厉声诘问:“谁让你把坤伤口上的神血洗掉的?你知不知道坤差点被你害死?”

妈的,恶人先告状。你还来劲儿了是吧?小鹌鹑心底里暗藏的对艾迪的反感,此时此刻全面爆发。他在心里狠狠咒骂艾迪是蠢货,却不想与他过多纠缠,以免耽误救治坤的时间。他绕开对方往洞穴里走,看见伤口重新裹满血泥的坤,差点气晕过去。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

他彻底失去理智,走过去飞快把坤的伤口清理干净,还把刮下来的血泥远远扔掉。

这种行为等同于亵渎兽神,艾迪也气炸了,立时怒骂开来,说小鹌鹑是异端,必须拉出去烧死,还夺过他采来的草药,一脚一脚踩烂。

“你竟然敢拿这些杂草与神血相比,兽神在上,难怪他要抛弃巴岩部落,不允许我们的勇士在森林里打猎,因为我们收留了一个背弃信仰的逆徒!快来人啊,把他抓起来!”

艾迪尖利的嗓门把附近的兽人全都引来。

坤已经醒了,靠坐在石床上,表情也带着愤怒。他对小鹌鹑趁自己昏迷时洗掉神血的行为很不满。谁都知道要得到一粒神血有多难,艾迪为他求来那么多,等同于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但为什么被他救过一次的小鹌鹑却不知感恩,反倒要害死他?

小鹌鹑完全没把艾迪的误解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对方就是个空有美貌的蠢货,但坤愤怒的目光却深深刺痛了他。他的隐忍、坚强、乐观,在这一刻全都被击碎。他拽住艾迪半长不短的头发,将他的脑袋狠狠朝石壁撞去,趁他晕头转向的时候又用力踢踹他跨部。

艾迪足足有一百九十多公分,个头很大,身体也遍布肌肉,不使这些阴招,他根本打不赢他。说老实话,他忍艾迪很久了,若非他整天煽风点火,没事找事,他在巴岩部落的日子不会那样艰难。

艾迪捂着裆部在地上打滚嚎叫,额头破了一层皮,往外冒血,模样很凄惨。坤出离愤怒,想跳下床帮助心上人,身体的每一块肌肉却像是在慢慢融化,根本使不出半点力气。他只能用赤红的眼珠瞪着小鹌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小鹌鹑自嘲一笑,走上前用木片把血泥刮干净,低声道:“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他顿了顿,详细解释道:“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坤显然认为他在危言耸听,目中流露出嘲讽和恨意。

小鹌鹑忽然觉得很累,非常累,于是当部落里的人赶到,将他捆绑起来时,他竟然一点也不想反抗。他脖子上挂着一枚哨子,那是男神送给他的礼物,说只要吹响它,他们就会来救他。

认识才两个多月的朋友,却给了他全心全意的关怀和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而巴岩部落这些人,两年了,还把他当作可疑的外人看待。

他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他们错了,但追问这些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想到自己还有男神那样可靠的朋友,他便什么都不怕。他手脚被绑得紧紧的,关押在最底层的一个洞穴里,竹管削成的哨子挂在脖子上,只要低头用牙齿一咬,就能含进嘴里。

小鹌鹑正艰难地去叼哨子,又有一名五花大绑的雌性被扔进来。那是住在他隔壁洞穴的穆,长相非常漂亮,尤其是一头顺滑的金发,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能发光。他与部落里的一名勇士是情侣,感情非常深厚,听说再过不久便要结契。

“你怎么也被抓了?”

小鹌鹑感到很惊讶。他毁掉了神血,还把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