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野兽的直觉,剑齿虎知道金毛狮子很强,非常强,对方仅凭气场就能震慑丛林里所有猛兽。他带给他的感觉比幻龙更危险。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竟然供养着一个漂亮到极点的雌性,那雌性比雷诺部落首领的伴侣还要美丽一万倍,却愿意委身一头返祖兽。试问没有绝强的实力,谁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剑齿虎坚定不移地相信金毛狮子一定有过人之处。
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金毛狮子走到湖边,把漂亮雌性轻轻放在柔软的草堆上,然后潜入水底。过了一会儿,平静的湖水掀起一阵阵巨浪,还有鲜红的液体掺杂在惨白的浪花中,场面非常可怖。
剑齿虎担心吓到那只雌性,想从藏身的树梢跳下来,却见雌性抬手掩嘴,打了个哈欠,脸上只有意兴阑珊和百无聊赖,哪见半点惊俱。他脚步停顿,恰在这时,一个巨浪翻滚着冲向岸边,眼看就要把雌性吞没,对方却以肉眼难辨的速度避开,眨眼间跃上十几米高的巨木。
这敏捷的反应和远超常人的弹跳能力,令剑齿虎看得呆滞。凭这名雌性的身手,一个人在丛林中生活压根没打问题,哪需要依附一头返祖兽?他与金毛狮子在一起难道是真爱?想到这里,剑齿虎又是心酸又是希冀。心酸自己没有伴侣,希冀在遥远的未来,自己也能凭借个人魅力俘获一个雌性。
返祖兽都是雄性,没有雌性,他们要想繁衍下一代,只能寻找雌兽。但雌兽毕竟是野兽,没有灵智,与它们交配的感觉一言难尽。剑齿虎黯然神伤,长长叹一口气。
与此同时,赵玄拖着一条十吨重的幻龙游上岸,还有几只幻龙在不远处的水面冲他咆哮,看似凶狠,实则眼里满是惧意。它们被金毛狮子的利爪挠得皮肉翻卷,遍体鳞伤,鲜血染红了半个湖泊,对方却连根毛都没掉。
幻龙是两栖动物,虽然离不开水,却能在方圆百里之内任意活动。为了避免成为幻龙的食物,湖泊周围是禁区,没有野兽或兽人愿意踏足。故而就算赵玄弄出这样大的动静,雷诺部落也迟迟没派勇士过来査看。他们还以为是两只幻龙在争斗。
赵玄咬掉幻龙身上最嫩的一块肉,放置在一旁,然后嘶吼着让剑齿虎过来。剑齿虎跳下树,慢吞吞走到金毛狮子身旁,俯下身,脑袋磕在前爪上,做出臣服的姿态。听见狮吼声而赶过来的群兽纷纷趴伏在地上,浩大的场面活像叩见帝王。徘徊在湖面上的几只幻龙不敢再闹腾,灰溜溜地潜入水底,迅速离开。
赵玄用尾巴卷起暗自发笑的爱侣,慢悠悠离开,确定附近没有兽人,也没有返祖兽,这才把幻龙肉扔进空间戒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亲爱的,你越来越酷炫了。”
周允晟再也忍不住,眯着眼睛笑开了。蠢狮子想干吗,占山为王?瞧瞧,又开始尿上了,这是把雷诺部落当成他的领地,领地里的返祖兽被默认为小弟的节奏啊。
赵玄抬头挺胸一声嘶吼,要多威风有多威风,令周允晟笑得更大声,抱住他脑袋一顿乱揉。一人一兽再不耽误,径直朝大海奔去。
雷诺部落当晚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他们发现矿洞里的红晶不见了。究竟谁有那个能力一次性偷走几十吨重的晶石?他们原本怀疑是返祖兽,但被盗走的晶石体积巨大,还散发着红光,白天不显,一到夜晚根本藏不住,那可是能把整座森林照亮的光芒。
部落首领并不着急,他知道无论是谁偷走红晶,肯定跑不远,到了晚上循着亮光找到。然而夜晚降临时,森林里一片漆黑,根本没有预想中红光冲天的景象。也就是说,矿洞里的红晶不是被盗走了而是消失了,彻彻底底。
部落首领又是愤怒又是惊惧,因为祖巫告诉他这很有可能是兽神的手笔。雷诺部落日益强大,把别的部落的人当成奴隶使唤,甚至临到食物稀缺的冬季,还会宰杀他们做成肉干。被他们抛弃的返祖兽更是成为狩猎的主要对象。
吃掉那么多同胞,自然会惹怒兽神,红晶的消失就是兽神的惩罚。祖巫害怕了,跪在兽神像前祷告。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世界上还有空间戒指这种东西,只能把一切无法理解的现象归结为神迹。
部落首领不得不象征性地释放一批奴隶,留下的都是青壮年雄性。他需要这些奴隶继续帮雷诺部落开凿出一个新的矿洞。很显然,就算是兽神降罪也无法打消他的贪欲。当他忙着安排开矿事宜时,并未发现领地内的返祖兽循着金毛狮子的尿味向东部森林迁移。
他们一走,一大群野兽也相继离开,当首领回过神来时,部落里的勇士已经接连好几天无法打到猎物。不过这并没有关系,为了交换红晶,别的部落自然会进贡食物。当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红晶带来的便利时,压根没想到安逸的生活会剥夺勇士们的血性和生存能力。
他们空有等级却没有实战经验,一旦与别的部落交战,便会一败涂地。更糟糕的是,红晶摧毁了他们的生育能力,令他们无法拥有基因优良的后代。随着时光流逝,早晚有一天,他们要承受滥用红晶的苦果。当然,别的部落也难逃一劫。
周允晟已经预见到这些部落的未来,但他不想说,也不能说。花了半个月时间,他与蠢狮子平安来到海边,找到最大的一个人鱼部落,用红晶换取五百斤盐,并在无人的时候收入空间戒指。这样就不用每隔几个月跑一次,省了很多麻烦。
人鱼部落非常闭塞,只要给足红晶,他们什么都不会问,还会催促你快点离开。周允晟和蠢狮子不得不打消晒日光浴的想法,买了几条咸鱼干后慢慢往回走。
与此同时,坤的伤口正一天天恢复。小鹌鹑没想到兽人星球的草药不但个头比地球大,连药效也高出地球几十倍。本以为没有抗生素绝对好不了的伤口竟然愈合了,长成一条粉色的疤。
小鹌鹑很高兴,用炭头把行医记录写在一块石板上,仔细地收进一口大箱子。这是白为他做的箱子,木头刨得非常光滑,工艺比起现代的木匠也不差。要知道返祖兽的爪子比手术刀还要锋利。
坤轻轻抚摸伤疤,眼里没有对小鹌鹑的感激,却也少了许多怨恨,毕竟这些天都是对方在照顾他,还很细心周到。他依然不相信是小鹌鹑治好了自己,只以为是神血发挥了作用,但作用得太晚,没能让艾迪亲眼看见。
想起艾迪,他心头一片柔软,正想与小鹌鹑告辞,树下却传来白的吼声,还有一道陌生的嗓音插入进来,似乎在与白打招呼。这里竟然还有别的兽人?难道不是只有小鹌鹑和白吗?
他以为小鹌鹑为了活命委身给一头返祖兽,心里其实很看不起他的自甘堕落。但是紧接着,他又想起另一个自甘堕落的雌性,于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怪不得树上造了两座屋子,原来还有一对儿伴侣也住在这里。
说老实话,他很喜欢这种树屋,比洞穴干燥,空气也流通,异味散得很快,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用起来都很方便。如果能把如何打造这些东西的知识带回部落就好了,光是看着,他也弄不明白该怎么做。
坤暗暗打着主意,见小鹌鹑激动地跑出去,也立即跟上。两人顺着绳梯滑落,就见一只强壮的金毛狮子驮着一名身穿鱼皮裙的雌性慢慢走来。
“接着。”
雌性笑得非常爽朗,抬手扔了一个鱼皮口袋过来。
小鹌鹑眼捷手快地接住,打开一看顿时乐坏了,又跳又叫像个疯子。是盐啊,这么重,至少得有五十斤吧,足够吃好久了。男神果然给力。
白也很高兴,人立而起把小鹌鹑扑倒,细细舔他的脸颊和锁骨,目中满是宠溺。坤看着一人一兽的互动,不知怎的有些不舒服。他能感觉得到,小鹌鹑不像以前那样依赖自己,也不再对自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现在他有了白,无论说出怎样难以理解的言论,白都会认真聆听,然后频频点头。他无法开口回应,但他理解的目光便是小鹌鹑最需要的东西。小鹌鹑一天比一天喜欢他,把曾经给予坤的热情,全转移到白身上。
因为小鹌鹑的青睐而总是被族人调侃的坤心中有些酸涩。但他很快就压抑住这种奇怪的感觉,走上前与刚回来的雌性说话。能一次性买到那么大一袋盐,对方很有手段。为了树屋,为了弄清楚这一对儿人兽情侣的底细,他必须留下来查探清楚。
坤拐弯抹角地向周允晟打听他们是怎么弄到红晶的,又是用多少红晶交换那么多盐,眼睛里不断闪烁刺探的光芒。
周允晟从来就相信人性本恶,若人性生来是善的,也无须制定什么法律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兽人星球的原住民还处于蒙昧状态,但私欲却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少,相反,他们坏得更直接,更肆意,一言不合愤而杀人的比比皆是,抑或饿得狠了,连族人都吃。像坤这样想用友好和善的表象来掩饰自己真实意图的兽人当真凤毛麟角。
他的伪装还不足以欺骗周允晟和赵玄,用来糊弄小鹌鹑却绰绰有余。只可惜周允晟三缄其口,小鹌鹑并未随行,也问不出什么东西。坤接连试探了几次,发现金毛狮子很讨厌自己接近这名神秘的雌性,目中已隐隐露出杀意,这才消停了。
树屋下搭建了一个只有灶台的简易厨房,四根圆木将顶棚支撑起来,东南西北四根横梁上挂满了周允晟带回来的咸鱼干,味道十分“销魂”。周允晟和赵玄掩面而走,小鹌鹑却站在廊下嗅闻,脸上的表情非常陶醉。
“没想到人鱼族还会做咸鱼干,我们晚上吃咸鱼茄子煲吧?”
他用力握拳。
“茄子是什么?”
坤好奇地询问。小鹌鹑流浪在外过得竟然如此滋润,并不像他想象中的朝不保夕、忍饥挨饿。他们的食物非常丰富,甚至比在部落时吃得还好,许多食材他连听都没听过。可见小鹌鹑对部落没有归属感,竟然藏私。想到这里,坤眸色微微一暗。
“茄子就是你们说的紫果啊。我告诉艾迪那个能吃,艾迪却说有毒,不让我摘,他还把我的兽皮口袋撕破了,把所有紫果踩得稀烂。”
说起这个,小鹌鹑就是一肚子火,紧接着又道:“还有西红柿,也就是你们说的朱果,那个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艾迪也说有毒。我偷偷摘了几颗被他发现,他就污蔑我,说我想对部落里的勇士下毒。要把我赶走。我试吃一个给他看,他依然不相信,说我没死只是命大。”
巴岩部落的食物还处于共同分配阶段,雄性打回来的猎物,雌性采回来的野果,都要摆放在一起,由祖巫和首领进行分配。祖巫年老体衰,艾迪就取代了他的职责。他非常嫉妒小鹌鹑,不想让对方的风头压过自己,故而就算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也不会采纳,更不会让族人去尝试。那只会证明小鹌鹑的判断是正确的,从而为他博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他把小鹌鹑指出的几种食物暗暗记在心里,等弄死了小鹌鹑,他再指点族人,让他们更崇拜自己,也方便自己顺利承袭祖巫之位。其中的弯弯绕绕,小鹌鹑想不到,坤却是不愿想。在他心里,艾迪是善良的、诚实的、热心的、完美无缺的存在。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族人,没有半点私心。若是食物果然能吃,他不可能阻止小鹌鹑,更何况巴岩部落的祖祖辈辈都说紫果和朱果有毒,难道他们全都错了?不可能,所以只能是小鹌鹑错了。艾迪阻止他,反倒是救了全族。
这样想着,他替艾迪辩解道:“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居住了几百年,有多少人因为误食紫果和朱果而死去,你知道吗?那些果子是真的有毒,你千万别再尝试了,上次没出事,有可能是果子还没熟,毒性不太大。你做事一向毛糙,真该向艾迪好好学学。”
有人因为食用了茄子和西红柿而死去?这话是不是搞笑?周允晟扯唇,目中满是讥讽。他知道,在大自然中,色彩越艳丽、造型越奇特的物种越是有毒,可能巴岩部落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一点来判断果实是否能吃。他们坚信茄子和西红柿有毒,为了告诫后代,自然会编造几个危言耸听的传说,譬如“某某某就是吃了这个死的,你千万别吃啊”等等。这些话一代一代传下来,可信度也就代代加强,以至于再也没人敢去尝试。
与来历不明的雌性比起来,自然先祖更值得相信。巴岩部落的人接受能力很低,就连红薯这种外表朴实无华、看上去一点毒性都没有的食物,也是让几只兔子连吃了三个月才敢推广。说好听点是巴岩部落的人比较谨慎,说难听点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现在还要加上一条恩将仇报。
为什么要叫巴岩部落呢?叫白眼狼部落不是更贴切?见小鹌鹑被坤一席话气得发抖,周允晟笑道:“行,晚上就吃咸鱼茄子煲,那个西红柿也多摘点,让大家尝尝,反正我们不怕死。”
坤被他讽刺得脸色发绿,小鹌鹑一下就笑了,带着白欢欢喜喜去挖野菜。他就知道男神跟别人不同,特别有眼光。
坤觉得很憋屈,告诫道:“你们不要相信小鹌鹑,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总是喜欢把有毒的东西给别人吃。我记得有一次他煮了一碗黑水给部落里的小孩喝,说是能治病,结果那孩子拉肚子拉了三天三夜,差点死掉,还是艾迪和祖巫极力求情他才没被愤怒的族人打死。”
说这么多已经够了,如果这名雌性不傻,应该不会再轻易相信小鹌鹑说的话。他是出了名的惹祸精,三天两头有族人放言要打死他。回忆起小鹌鹑那些“丰功伟绩”,坤摇摇头,暗叹一声。
周允晟却一点儿也不理解他的苦心,竟然拊掌朗笑起来,他能想象得到小鹌鹑分明要救人却被围殴的场面,太滑稽了,这孩子做事从来不带脑子。赵玄也“呜呜”两声,目中没有猜忌,只有满满的笑意。
坤弄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他说的难道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去而复返的小鹌鹑正巧听见这番诋毁,眼眸明明灭灭,好半天不曾出声,直到白跑过来,用大脑袋顶了顶他屁股,他才走进简易厨房,把挂在梁上的兽皮口袋取下来。
“那不是毒药,是救命的药,为什么你们不相信?那孩子便秘,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排泄了,皮肤发黄,脸上长斑,肚子肿胀且坚硬如石,再不让他排泄,他会死掉。我最后解释一次,你们爱信不信。”
反正男神一定会相信我的,是吧?他用幼兽一般水润晶亮的大眼睛朝男神看去。
周允晟还在笑,摆摆手让小鹌鹑赶紧走:“还愣着干什么,等你回来做饭。”
这句话胜过千言万语,小鹌鹑响亮地答应一声,骑在白身上颠颠去了。
坤拿这群人无法,也就不再多劝。反正他绝不会吃小鹌鹑经手的食物。要知道为了防止他下毒,部落里的雌性从不让他接近烹煮食物的火堆。若非他指出几样能吃的植物块茎,将功抵过,他早就被驱逐了。
“我出去打猎。”
坤掰断一根树枝,用锋利的爪子将前端削尖,做成长矛。
赵玄撕吼一声,表情很是不悦。周允晟尽职尽责地翻译:“在我的领地上,不允许巴岩部落的人打猎。要么死,要么滚出去。”
坤温和的眉眼瞬间凛冽起来,怒道:“原来东部森林的兽潮是你们搞的鬼。”
赵玄尾巴一甩,将坤远远抽飞。好在雄性兽人皮糙肉厚耐摔打,撞上一棵大树后掉落在地上,只是额角破了点皮,并无大碍。他用长矛支撑着自己,怒气勃发的表情已被惊惧所取代。
“想死还是想滚,你可以选。”
周允晟不厌其烦地重复。对一心求死的人,他还是比较宽容的。